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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新条例,女方产假又增加了15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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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5 10: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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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新的计生条例中规定,在深圳实行晚婚、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实行晚育的,女方增加产假15天。加上今年规定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广东省规定晚育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增加15天,如果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35天和男方享受10天看护假,这样算起来,女方一共最大多可以享受163天产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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