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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戎副尉[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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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 经查,投诉地址位于罗湖区东湖道望桐路大望村632号深圳市力浦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一楼门前,执法人员已向当事人制发了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提供资料,配合我局调查,执法人员将依法依规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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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5 18:15 上传 下载附件 (210.21 KB)
《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 第三十四条 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的,经本级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每次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应当在批准延期后将延期事项告知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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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注明三个月时间完成调查处理 超出三个月3倍时间又不公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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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
经查,投诉地址位于罗湖区东湖道望桐路大望村632号深圳市力浦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一楼门前,执法人员已向当事人制发了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提供资料,配合我局调查,执法人员将依法依规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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