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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投诉反映罗湖清水河龙园山庄25、26栋居民养狗狗叫严重扰民问题,相关单位已做出上门教育等措施,并在论坛回应,工作人员的回应处理速度值得肯定。但是相关处理手段对养狗人不构成约束及威慑,狗叫依然不止。作为执法单位,相关单位回复劝说养狗人让狗尽量不扰民的说法也很难让人接受,颇有形式主义的作风。
依据《深圳经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第五十一条 居民、单位饲养犬只应当经主管部门批准。饲养宠物的,不得影响环境卫生以及他人休息。饲养宠物影响环境卫生或者他人休息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领导反复强调,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希望有关部门能调查清楚事实,多走访左邻右舍了解实际情况,切实采取有效手段制止犬只噪音扰民,还居民的休息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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