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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福田园岭街道鹏盛社区旭飞花园管理处所养黑狗到处乱跑乱吠不止,扰民数月(福田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已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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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20-2-24 16: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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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园岭街道鹏盛社区旭飞花园管理处所养狗,无拴无牵到处乱跑,
乱吠不止,扰民几个月,多次电话管理处得不到解决,无论白天黑夜都没消停过!
(狗窝在停车场收费岗亭旁)还请哪个部门出手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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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8楼
发表于 2020-4-23 17:12 |只看该作者
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授权发布:

    亲爱的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养犬管理工作的关心,针对您反映的旭飞花园犬只扰民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接到投诉问题后立即安排责任街道执法队(园岭街道执法队)予以调查处理。自去年12月以来,我局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积极处置,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1.2019年12月25日,园岭街道执法队前往旭飞花园停车场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现场确实有一黄一黑两犬只。其中,黑色犬办有养犬证并佩戴有狗链,针对其不文明养犬情况,执法人员对犬只主人进行了教导,要求其今后做到文明养犬,不扰民;黄色犬只未办理养犬证,属无证犬只,执法队当场予以抓捕,移送华南犬只收容中心,并对犬只主人无证养犬的行为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年12月27日,黄色犬只主人补办勒犬证并从华南犬只收容中心将犬只领回。
    2.2020年2月28日下午,我局再次安排园岭街道执法队到现场核查,旭飞花园管理处门口有一黄一黑两犬,且均办有养犬证,鉴于两犬多次被投诉扰民,街道执法队要求犬主将扰民犬只带离管理处,移送至别处饲养。
    3.2020年4月2日下午,我局再次安排执法队员到现场核查,经与鹏盛社区旭飞花园管理处确认,黑色和黄色犬只已被送走,后续再也没有养过犬。
    4.下一步,我局将加大该区域文明养犬的巡查力度,同时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工作,杜绝发生犬只扰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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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有点怕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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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5 17:50
本帖最后由 村长不让走 于 2020-2-25 17:57 编辑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如此严重的情况下,狗主却放任无拴无牵狗只到处乱跑乱吠,极其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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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要太自私,狗碍着你了?别人又有证,人和自然是和谐相处的,地球不是只是人类的,最近的野生动物事件这个事情闹得还不大吗?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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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6 11:48 |只看该作者

人不要太自私,狗碍着你了?别人又有证,人和自然是和谐相处的,地球不是只是人类的,最近的野生动物事件这个事情闹得还不大吗?

在小区公共区域养狗,狗乱跑乱吠乱拉,你觉得合适吗?你养在家里,犬只不乱吠不臭,谁会管你!谁不理解!
更何况特殊时期,狗到底会不会传染肺炎还不明确!请养狗的人也要自省一下!就是像你这么多自私的狗主,才会有这么不和谐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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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6 13:55 |只看该作者

人不要太自私,狗碍着你了?别人又有证,人和自然是和谐相处的,地球不是只是人类的,最近的野生动物事件这个事情闹得还不大吗?

      是的,人不要太自私!放任犬只乱跑乱吠乱拉,你作为狗主人不要太自私!请你自我检讨一下!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有明文规定
第四章 户外活动及其他管理
       第三十条犬吠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区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养犬违法记录档案,养犬人被多次举报或者处罚,以及所养犬只伤人的,应当对其养犬活动进行重点监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或者限制犬只进入的场所的,管理单位可以暂扣其犬只,由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对犬只实行拴养或者圈养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携带烈性犬出户未按规定采取约束措施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请狗主们按照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文明养犬,和谐邻里,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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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8 14:0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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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5 11:38 |只看该作者

人不要太自私,狗碍着你了?别人又有证,人和自然是和谐相处的,地球不是只是人类的,最近的野生动物事件这个事情闹得还不大吗?

脑子是个好东西 可你逻辑显示你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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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30 13:18 |只看该作者
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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