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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 碧桂园物业龙珠花园管理处这些做法是否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是否就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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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22-8-22 23:30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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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1日,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龙珠花园C区7栋29楼发生了严重火灾,由于消防通道被占用,造成消防车进入社区的延迟,救火时间延误。《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治安、消防、防灾管理等有关公共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在这里请问碧桂园物业龙珠花园管理处是怎样做消防应急预案的?平时的消防器具是否摆设?消防安全隐患工作有没有做到?消防通道是用来停车来为物业管理处创收的?这是否属物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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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共有物业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并承担超过保修期或者合理使用年限后的物业安全管理责任。”反正我作为龙珠花园的业主之一从未见过物业管理处没有公示这类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具体措施,这属于违法吧?不过估计会有做假应付检查的电子档吧?
不说消防了,请看龙珠管理处的其它违规违法行为。《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车位、车库的使用情况按月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可以使用车位、车库的总数,车位、车库使用信息等。”请问管理处什么时候有过这方面的公示,即使琪形式拿假的公示来糊弄业主的都没有见过。这是否属违规违法?小区内据说是只有月卡才能进入小区,很多业主的车都进不了小区,怎么会有严重占用消防通道,并时常堵塞道路的现象了。希望有关部门对此进行彻查,也不要拿龙珠花园有5000住户来塘塞,其实长住龙珠花园的都知道,这五千户中,业主最多2000户,另外时租户约2000来户,其余是没人居住(或一年中偶而几天才有人居住的),由于深圳市的购车摇号制,加上居住龙珠花园的业主不够富裕(很多还背负沉重的房贷呢),购车的业主最多约50%。而且很多业主因为没有所谓的月卡,进不了小区停车。何来如此堵塞?这是否有暗箱操作?为什么不能公示怕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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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停车了,本然应该按月公示的日常修护费用及用以业主的专项资金的使用,好像碧桂园物业龙珠管理处从未公示过一次。估计他们连作假糊弄业主都懒的做,请问,这是否违反深圳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住房和建设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设立业主共有资金共管账户,或者未将业主共有资金转入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四)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未公示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物业管理费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五)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区住房和建设部门备案;(七)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未定期与数据共享银行核对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共有资金账目并按季度公示;(九)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将车位、车库的使用情况按月予以公示。”请问龙珠花园管理处是否违规违法?希望相关部门依法对碧桂园物业龙珠花园管理处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接受业主们的监督。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糊弄业主的,要依法对其进行罚款处理,并进行公报。
这些是广大业主看得到的龙珠花园管理外的违法违规行为。其它看不到的我在这里也不妄加猜测了。列举这些,如果龙珠花园管理处有弄虚作假违反消防法的,该作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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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2 23: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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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新《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于2020年3月1日施行,但其中并没有对物业公司(社区“大管家”)有效的监督、考核、淘汰 等相关条款,新《条例》有些条款可操作性有待实际检验!

既然这地方法规获得了通方,并实施日起计有两年多了。那为什么得不到执行呢?是相关兼管机构无作为?长此以往,物业欺压民众、骑在业主及租户头上作威作福、账户不公开的现状会愈加猖獗。这样的现状何时是个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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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还不如不要法律法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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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5 01:11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龙珠花园火灾的漫延,碧X园物业龙珠花园管理处负有第一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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