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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3530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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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 在自己的店门口玻璃上贴了张转让信息,结果收到了城管的200元罚单(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已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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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20-5-11 17:21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要钱的手法变化了,但是那个心态还是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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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5 15:03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问下那些政府贴的很多通告,比如这次的疫情的告示到处的贴城管为啥不去管,它们那样贴也不美观呀?按政府的要求也要集中到一块贴才行吧?所以城管的做法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道理不是一样吗?

“似乎很担心遇到处罚,是吗?尤其在你并不知道有这个法律规定,受到了处罚,会很难受,会将自责变为指责,甚至去攻击别人,从而想保护自己。不想接受这样的现实?
政府和社区为了战胜这次疫情,作了大量宣传工作,那些宣传的告示和通告使我感到安心。这些也要成为你攻击的对象吗?”

即使你安心也是违法,除非你贴之前有获得人大的临时授权!要不一样违法,别人愤怒的原因是不平等!很多部门认为自己代表政府就可以凌驾在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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