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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3530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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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 在自己的店门口玻璃上贴了张转让信息,结果收到了城管的200元罚单(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已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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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20-5-15 10:57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则消息太恼火了,你看人家有店铺在好找到人是吧。先不说你这个执法的依据合不合理,合不合法。难道停人家手机号也是规定上说的吗,人家又不是打骚扰电话又不是牛皮鲜广告,你是依据什么要停人家手机号呢,就算这个是违观行为,但是跟人家的手机号并没有关系吧。如果人家贴的是QQ号、邮箱号、地址什么的、是不是都要封了。再说了贴广告的人也不一定是广告内容上手机号的主人。你要处罚的是贴广告的人的行为。随便停人家手机号这个行为太不光明磊落了,太不厚道,这样的方式不应该在文明城市出现。你把人家手机号停了,现在深圳的街道上还能找到电话亭吗,遇到要打电话的人,你们城管会借手机给人家打电话吗?难道这几家手机网络运营公司也和中信银行一样吗,随随便便就答应停号吗,我们的手机号就没有相关的制度保护。        前些天深圳交警的电动自行车罚2000元事情已收场了,不罚了,明明是制定出来的特区法规又停了。他们自己都觉得这个太不合理了,所以就取消了。希望相关的部门制定政策能慎重点、靠谱点。不合理、不靠谱的快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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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20-5-28 14:32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车辆违章了,交警也不是要把条贴在车窗上吗,这样是不是也是乱张贴,如果这个房子欠物业费、水电费、房租,房东和物业的告示也会贴在这个房子的门上或是墙上,假如这个房子还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法院贴告示也会贴在这里啊。你说让他们贴到哪里去呢,你们脑子是怎么回事呢,你们不想想,你们拿的这些所谓“规定条例”,其实是有问题的,根本就不合逻辑,出了深圳就会成为笑话。     还有什么草坪上停车就要按车子的面积算罚款,好像要罚几千到上万块钱,这其实是非常不合理的,这种所谓的规定。罚款可以,但是一定要有个度,这种太狠的处罚方式非常不人道,不文明。虽然草坪停车要处罚,但是他的危害程度显然没有那么大。深圳不就是经常主动的去翻新绿化带和公园吗,这个时候就没有危害和损失了吗?其实影响大的是占道经营和扰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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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20-6-3 11:46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禁止乱张贴和禁止张贴是有区别的。建议宝安城管局都去学习三天。

支持上述观点,宝安区城管局全体都有集体学习3天,并向当事人道歉,并向社会公布后续处理办法,不能这样不吭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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