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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3530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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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 在自己的店门口玻璃上贴了张转让信息,结果收到了城管的200元罚单(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已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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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20-5-15 16:54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多拍一些政*府部门乱张贴、乱悬挂的照片发到此贴,好好对比对比,是否存在“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以事实说话,更容易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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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20-5-19 17:12 |显示全部楼层

       在收悉网友反映的《在自己的店门口玻璃上贴了张转让信息,结果收到了松岗城管的200元罚单》的问题后,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讨。经核查,5月9日,松岗街道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在朗下社区中海地产西岸华府南区3栋109巡查时,发现该处有乱张贴现象,工作人员于当天将信息录入《深圳市数字化综合执法系统》,随后以电话形式告知当事人涉嫌违法张贴,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并通知当事人到松岗街道综合执法队协助调查处理。当事人反映家中有孕妇待产,需要有人实时照顾。2020年5月12日13:00分,松岗街道综合执法队在向当事人核实相关情况后,考虑到情况特殊,对当事人违法张贴广告的行为予以口头警告处理,并要求店主做好自行清理工作及保证以后不再乱张贴。5月12日下午14:30分,松岗街道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该处广告已清理完毕。鉴于当事人存在违法张贴广告的行为,松岗街道综合执法队依法对该行为进行了立案,但在了解到当事人家庭的特殊困难后,对当事人进行口头警告,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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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执法单位,你们无权解释法律,更不能过度解读法律。贴在自己有使用权的物业里面,是否属于影响市容的范畴?你们的吃相太难看.......

基层有执法权,还有释法权。
很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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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20-5-19 17:13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不过是想贴张纸把店转掉罢了,乱张贴?这二张图又算是什么呢?全是店门口拍的,这让我想一句名言,什么火什么灯的

只许他们放火,只许百姓点灯,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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