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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九龙台一期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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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用户1761567659805771
时间:
2026-5-18 10:28
标题:
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九龙台一期充电桩
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九龙台一期,近期在没有工程报批许可的情况下,在小区商铺边上的人行道上安装了大量的充电桩,
把上百米长的盲道全部占了,属于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详情见附件照片),要求处以1万元的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拆除。
附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侵占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
《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第六十八条 违反的责任人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罚款;
如果逾期未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 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罚款。
国家层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二十八条及第六十五条),国家法律规定对单位逾期未改正的处罚为1万元至3万元。
作者:
大城小事多
时间:
2026-5-19 10:20
应该不是私自装的吧?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6-5-19 11:32
龙华区有道路违规设置充电桩,记者调查发现:违规安装已被处罚叫停(读特新闻 2025-10-14)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45964356183964764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6-5-19 11:36
路边建充电桩需要什么部门审批 -法行宝.
(, 下载次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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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
时间:
2026-5-19 17:49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凤凰街道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展开核查,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现场情况,我街道迅速落实整改举措:一是约谈充电桩运营方及小区物业,制订充电桩迁移方案,避让盲道通行区域。二是指导物业统筹规划专属充电区域,通过增设充电桩、投放换电柜等方式扩充充电资源,保障居民充电需求。三是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紧盯早晚高峰路段,劝导非机动车不得占道停放,全力保障道路通行秩序。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19日
作者:
蛇口渔民
时间:
2026-5-19 20:31
有需求才会装。
作者:
没朋友的球鞋侠
时间:
2026-5-20 00:50
物业大多数是在搞利益,苍蝇不叮无缝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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