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标题:
到公园活动能否自带凳子?
[打印本页]
作者:
210010
时间:
2026-5-13 16:05
标题:
到公园活动能否自带凳子?
福田区香蜜公园地处城市中心地区,是周边居民休闲、娱乐、健身的好去处,每天都有很多居民在此活动。其中就有一个老年歌唱点每天上午有一、两百左右的老年音乐爱好者聚集在这里唱歌(9点--10点30分),因半数的老人年纪在七、八十岁无法长时间站立,所以就购买了塑料凳子来坐,结束后就把凳子叠起来放到旁边的廊桥底下。近期公园管理处以清理杂物为由把几十张凳子全部拉走,老年人来到发现凳子不见了非常气愤:你们公园不提供凳子也就算了,还把我们自己的凳子拿走,这是对老年人的“关爱”吗?!请各位网友发表意见。
作者:
斯嘉丽海梅
时间:
2026-5-13 18:42
香蜜湖公园确实是一个 休闲 娱乐 健身的好去处,去过几次 热闹的很
作者:
蛇口渔民
时间:
2026-5-13 18:54
习惯就好了。因为有不少人对老年人有意见
作者:
szwtyh
时间:
2026-5-14 11:33
买一个折叠软布凳子,带去时打开坐,回来时再带回,这样就好了!
你们放在那里,管理处当作无人处理的垃圾,运走去扔掉你也没办法!
作者:
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时间:
2026-5-15 09:05
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香蜜公园管理方清理老年合唱群体私设塑料座椅”问题已收悉。经核实,香蜜公园确有老年合唱自发组织群体日常开展活动,主要集中在上午8:30—11:00,参与人数约一百至两百人。因参与老人年龄较大、长时间站立不便,自行购置塑料座椅及舞台工具等物品供活动使用。活动结束后,物品未自行搬离,长期堆放在附近廊桥下方,共计约70余把(含座椅及舞台工具)。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第五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相关规定,公共场所禁止擅自堆放个人物品、占用公共空间,长期堆放杂物不仅破坏公园整体市容景观,还存在堵塞通行、滋生蚊虫、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4月22日公园管理处已提前告知合唱团相关负责人,要求自行妥善处置私放物品;5月12日,我局在开展园区常态化杂物清理、环境整治及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将该批长期堆放的私设座椅及舞台工具统一集中收纳到公园后勤基地,旨在集中认领后带离公园,并非无故没收或私自处置。5月13日上午,合唱团相关负责人到公园管理处沟通诉求,工作人员现场详细解读公共区域管理要求,耐心说明杂物堆放的安全、环境隐患。活动群体已于5月14日前来认领,我局已将全部座椅及舞台工具完好归还,同时再次告知合唱活动负责人公共区域禁止私人物品长期堆放的管理规定,请他们引导活动结束后自行将物品带走,不再在园区廊桥等公共区域堆叠存放。香蜜公园始终尊重、关爱老年群体休闲生活需求,此次清理系出于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管理的必要举措。后续将加强沟通解释与便民服务工作,欢迎市民群众监督理解。
作者:
没朋友的球鞋侠
时间:
2026-5-15 17:40
说的对,离开拿回家就可以了,谁也没空替你保管
欢迎光临 深圳论坛 (https://szbbsapp.sznew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