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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违法占用业主共有区域建立充电桩 [打印本页]

作者: 用户_chmrw16bglqv1chnkwv1dhjmt    时间: 2026-5-12 20:06
标题: 违法占用业主共有区域建立充电桩






       2026年1月左右,深圳驿**联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电单车充电桩进驻龙岗区绿海山河逸居小区并投入使用,未与小区中海物业签订合法合同,未向业主共有资金账户缴纳任何场地租金及电费,而且充电桩充电计费不合理,同一台电单车单次充满约6元,而相邻小区仅 2.7元。小区业主多次与街道办及智*科技沟通均未得到有效进展,请有关部门协调智*科技与小区物业签订合同,并将充电费下调至与周边小区一致。若无法签订合同,恳请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6-5-13 12:25
占用小区公共位置装充电棚 未签合同 合法吗 -法行宝.

(, 下载次数: 6)

作者: 没朋友的球鞋侠    时间: 2026-5-13 14:54
小区物业如果没有同意的话,那他的电是怎么供的,难不成接市政电?这里面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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