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标题: 销售活禽 [打印本页]

作者: 用户_chmrw16bglqv1chlpvu8cbenr    时间: 2026-4-25 09:51
标题: 销售活禽
根据深圳市相关部门规定,严禁出售活禽。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香阅路北往南行。中海阅景花园门口。
作者: 奥卡瑞瑟    时间: 2026-4-27 08:35
活 的鲜香美味,说实话 99%的市民都喜欢看着杀完 买回去,




欢迎光临 深圳论坛 (https://szbbsapp.sznew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