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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标题:医院购买硅*血糖仪质量存问题,企业设霸王条款拒赔偿,监管调解无果 [打印本页]

作者: 用户_chmrw16bglqv1chkpu26bdglw    时间: 2026-4-7 18:48
标题: 标题:医院购买硅*血糖仪质量存问题,企业设霸王条款拒赔偿,监管调解无果
本人在医院购买深圳硅*传感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硅*动感动态血糖仪,价格600元。使用后产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数据不准确,影响糖尿病患者日常监测安全。

维权过程中,商家虽曾同意补偿1200元,却要求我签署免除其全部责任的不公平免责条款,我拒绝后商家便拒不履行承诺。

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投诉后,该局仅依据商家单方提供的材料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终止调解。

医疗器械质量存疑、企业拒不担责、监管部门处理流于形式,希望媒体关注此事,督促企业依法承担责任,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作者: 蛇口渔民    时间: 2026-4-8 10:22
那就没有办法了。算自己倒霉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6-4-8 10:40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
国药监械管〔2024〕20号    日期:2024年07月30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7/content_6965262.htm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
2023年第153号  日期:2023年12月04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12/content_6919110.htm
医疗器械的质量问题及投诉处理 -法行宝.

(, 下载次数: 11)

作者: szwtyh    时间: 2026-4-8 15:39
动态血糖仪目前技术还没有过关,血糖测试不准,不能作为医疗诊断仪器使用,类似于运动手表测心率一样,只能参考,谁叫你去买啊?厂家愿意给1200元作为补偿,也算可以了!不要白不要!要了也是白要!
作者: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时间: 2026-4-9 11:02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购买使用动态血糖仪出现数据不准确、与商家协商赔偿及免责条款等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已对涉事产品及经营主体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核查产品资质、检验报告及经营行为。经查,被投诉方提供了该型号动态血糖仪(GSI-10)的相关检测合格报告,目前暂未发现其存在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的违法行为。
  在我局组织调解过程中,商家曾同意为您办理退款并给予一定补偿,但因双方就免责条款内容存在较大分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未能成功。根据相关规定,我局依法终止本次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如您仍主张相关民事赔偿,建议您通过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抽检和风险排查力度,严格督促经营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
  如您后续掌握该商家或产品存在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新线索、新证据,欢迎随时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我局反映,我们将第一时间依法核查处置。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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