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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龙华区民治南景新村高层建筑楼下违规划停车位? [打印本页]

作者: 用户_chmrw16bglqv1chjppyzbeeov    时间: 2026-4-7 14:25
标题: 龙华区民治南景新村高层建筑楼下违规划停车位?







南景新村商铺门口划停车位阻碍行人进出,影响出租,大量商铺空置,2024年十月至今未出租管理费96元/月+垃圾费50元/月 目前欠费2957元。这只是一个店铺,为何水费收了7.99元一方后还收垃圾费用20/50元,水费单上不是包含垃圾费和污水处理费用了吗?是否存在重复收费!请问划定车位单位负责买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商铺(一、二级耐火)与停车场防火间距 ≥6米 商铺门前规划停车位,影响行人进出,违反消防要求。
《民法典》第288条(相邻关系)
车位过近严重影响经营、客流、卸货,主张排除妨碍、移除车位,恢复原状。
作者: 蛇口渔民    时间: 2026-4-7 18:50
没办法的解决的。这是村里的问题。建议搬家
作者: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时间: 2026-4-8 15:47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南景新村既有建筑属历史遗留建筑,无原始设计及规划图纸。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307-2022)第3.4.3条要求,主干道保持畅通,符合规定。经现场核查,商铺门前车辆停放区域不属于消防通道,现行规范对露天停放区域与商铺之间的距离未作明确要求。已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加强日常巡查管理,规范停车秩序,切实保障通行安全与消防安全。
  关于您反映重复收取垃圾和污水处理费的问题,民治街道樟坑社区工作人员已前往南景新村管理处进行现场核查,南景新村管理处负责人解释,水务局在水费中收取的是与自来水相关的垃圾及污水处理费用,而物业收取的垃圾处理费针对的是居民区生活垃圾的处理,二者收费性质不同,不存在重复收费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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