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物业未按规定公示收支与公共收益 电梯广告、车位出租、外墙广告、快递柜租金,每一笔都属于业主。新规要求:每季度至少公示一次,公示期不少于30天。不公示、不透明,业主可以拒交,直到公开明细为止。 8、侵占、挪用业主公共收益,拒不返还 把电梯广告、车位收益私自截留、不入账、不分红、不冲抵物业费,属于侵占业主财产。出现这种情况,业主有权拒交,并要求追回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