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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福田区福新小学午托退费规定涉嫌霸王条款、违反据实收费原则 [打印本页]
作者: czyz 时间: 2026-3-24 19:59
标题: 福田区福新小学午托退费规定涉嫌霸王条款、违反据实收费原则
福田区福新小学午托服务退费制度涉嫌霸王条款、违背“据实收费、多退少补”原则,家长主动提出合理让步仍被拒绝。
学校午托退费规则演变及现行规定的不合理性
福新小学早期午托退费政策形成于疫情期间,执行连续请假满三天方可退费的规定,家长对此未提出异议。长期以来,学校设有补假机制,学生可在当日上午9:00前通过家委登记补假,兼顾食堂备餐与学生突发情况,具备合理性与可行性。
然而在家长提出规范退费管理的意见后,学校解除“连续三天请假”要求却另一方面持续收紧规则。上学期虽保留补假登记流程,但仅作形式登记,未实际退费。本学期,学校在未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的情况下,单方面实施更严苛的“一刀切”规定:学生如需退费,必须在前一日19:30前请假,当日及之后补假一律不予退费。同时,原有的家委统一补假渠道被取消,改为私下联系班主任并强制提交就诊证明等材料,流程繁琐、机制僵化。该规定无视学生突发疾病、家庭紧急事务等不可预见情形,无论学生是否实际就餐,均以未提前报备为由拒绝退费,实质是将食堂备餐成本与经营风险转嫁给家长。
家长已主动让步承担部分风险,合理方案仍遭学校拒绝
家长充分理解学校在食材采购、人员安排等方面的运营成本,也认可学校需一定统筹时间,并非一味要求全额退款。
为体现协商诚意,家长已主动作出合理让步:同意在按规定完成当日上午9:00前补假的前提下,自愿承担部分备餐损失,仅要求学校根据未就餐事实按比例退还部分费用。该方案既坚守“据实收费”原则,也体谅校方运营风险,是兼顾情理与规则的折中方案。即便如此,校方仍直接拒绝,坚持执行严苛的不退费条款。
正式诉求
●立即废止“前一日19:30前报备否则不予退费”的不合理规定,恢复长期实行的当日上午9:00前通过家委登记补假的机制。
●采纳家长提出的合理折中方案,在按规定补假的前提下执行按比例退费,家长自愿承担部分备餐风险,同时坚守据实收费底线。
●取消非必要的就诊证明等附加门槛,简化补假与退费流程,明确办理标准与时限,妥善处理历史遗留未退费问题。
●教育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午托、餐费等代收费项目开展全面排查,纠正各类霸王条款及不合理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家长与学生合法权益。
请学校正视问题、采纳合理方案,主管部门依法监管、落实整改,共同营造公平合理、有温度、可协商的教育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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