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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还是难为业主的? [打印本页]

作者: 用户_chmrw16bglqv1chisr0z9gijs    时间: 2026-3-18 17:59
标题: 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还是难为业主的?


我是星河云邸的住户,因各家各户对装修的需求不同,所以我家需要改动原有防火消防喷淋头的位置,也就是对防火喷淋头进行二改。但物业提出14条报备条件里,有很多都是建楼时才需要的资料。这些资料业主根本没办法拿到,因为这些资料是开发商对住建部门提交的资料,我们一个平头百姓,如何能拿到这样的资料呢?而且物业在转发文件时,先问业主是不是自己在外面找人改?在得到回复“是”时,马上物业推荐了他们认为合乎标准的人,说“某人也可以改,有资质的,在小区改了很多。”试问?老百姓面对这样的物业,基本的保护个人利益的权利在哪里?难道一定要用物业推荐的人才能改吗?难道业主在外面找的有资质的专业人士就不能改吗?或者说这样“改动”是动了谁的蛋糕呢?
作者: 马八佳    时间: 2026-3-19 10:54
其实就是要你们用他们推荐的那种“有资质的”,至于价格你别管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6-3-19 11:35
根据法律法规消防喷头移位需要备案吗? -法行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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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w35    时间: 2026-3-19 14:02
说白了就是钱没给到位  就是卡着你
作者: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时间: 2026-3-19 17:34
尊敬的市民朋友:
  接到您的情况反馈后,大浪街道城建办、华荣社区工作站立即前往现场核查,并约谈物业有关负责人。物业表示,已告知业主可自行选择并委托具备专业消防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作业。业主需及时向物业提交施工单位的资质文件、改造方案。该施工单位应对其设计、施工质量及改动后的系统功能负责,不得影响小区公共消防系统及其他住户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与联动功能。改造方案与施工应确保符合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
  此外,因小区整体消防系统目前仍处于原施工单位的质保期内,业主改动后的部分应由业主及其聘请的设计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维保,故物业要求业主本人签署《消防安全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业主理解并确认,因其自行委托对户内消防设施进行改动,可能导致被改动部分及相关联系统脱离原施工单位的质保范围,由此产生的消防安全责任、后续维护维修责任及相应费用,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在业主完成相关备案手续后,由物业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完工后须经消防维保单位检测,以确认消防设施功能正常。
  接下来,街道有关部门将督促物业进一步规范相关管理流程,及时向全体业主公示室内消防喷淋改造所需的资料清单,并加强政策宣传,帮助业主理解相关程序的必要性,提升沟通透明度与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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