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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黄贝街道湖滨新村,商业长期违法侵占公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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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用户_chmrw16bglqv1chims31cdhnp
时间:
2026-3-11 22:33
标题:
罗湖区黄贝街道湖滨新村,商业长期违法侵占公共区域
我们是罗湖区湖滨新村的业主。湖滨新村是罗湖区最早建成的纯住宅小区之一,其1、2栋楼底层物业自小区竣工起,规划用途明确为车库,属于非经营性配套。然而长期以来,该部分物业屡次被违规改造为商铺使用,且这些商铺存在占用公用通道进行摆摊,摆放其经营桌椅等。违法摆卖的经营行为,已对小区业主的日常生活与居住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具体表现为:
1、油烟与异味扰民严重:违法烧烤摊产生的油烟和异味持续扩散,楼上住户常年无法开窗,衣物无法正常晾晒,严重影响居住质量与身体健康。
2、污水乱排破坏环境:部分商家在公共通道洗碗并直接向雨水管网倾倒污水,污染小区环境,对公共卫生构成潜在威胁。
3、占用通道阻碍通行:长期违规占用公共通道堆放经营用品,居民通行受阻,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4、外来人员侵占资源:违法经营吸引大量外来人员与车辆,电动车无序停放严重挤占业主车位,业主车辆无处停放,日常生活备受困扰。
上述行为已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修订)》第十一条规定,构成违法摆卖。根据该条例第十三条,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主体应对违法行为劝阻、制止并报告;不履行责任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同时,《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24修订)》第一百零三条亦明确,城管部门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乱设摊点、油烟污染等行为负有监督检查职责。
作者:
乐观1990
时间:
2026-3-12 11:15
都是人多地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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