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标题:
龙华教育培训机构拒不退费
[打印本页]
作者:
用户_chmrw16bglqv1chhrx16cilor
时间:
2026-3-7 11:43
标题:
龙华教育培训机构拒不退费
深圳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三联创业路31号弓村新城商业中心(汇海广场)A栋
1. 使用霸王条款:合同设置“分数不达标不退费、开课不退费、超期不退费”等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无效条款;
2. 拒不履行预付费退费义务:收取培训费用后,无合法依据拒绝退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3. 涉嫌违规经营/虚假宣传:宣传内容与实际服务不符,违规承诺培训效果,未依法依规保障消费者退费权利。
4.该机构没有培训教育资质,现办公区域已经清空撤离,还在网上大肆宣扬不过包退的广告。
5.他们采用先介绍不过包退,交钱之后才会让你签署合同,签署合同时还会有群里6和老师一起轰炸手机让你无心细看合同。达到他们霸王条款让你签字。
举报请求
请求深圳市龙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核查该公司经营行为,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并督促商家向本人退还费用。
作者:
蛇口渔民
时间:
2026-3-8 15:07
315了。放心投诉
作者: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时间:
2026-3-9 15:22
网民:您好!您反映深圳文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霸王条款、拒退费用、虚假宣传、无资质经营及诱导签约等问题,请求依法核查并督促退费的事项,我局已收悉。收到诉求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依据市场监管职责开展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初步核查,涉事主体深圳文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HJ063C,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三联创业路31号弓村新城商业中心(汇海广场)A栋2001-2011-2012-2013-2014。我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办公区域已清空撤离,现场无工作人员,未发现其正在开展培训活动。因该公司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我局已依法将其载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关于您反映的该公司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等事项,我局拟立案调查。
关于该公司的教育培训资质问题,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监管范围,该公司是否具备合法办学许可由教育主管部门研判处理。
关于您的退费诉求,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准,若单方解除合同,属民事合同纠纷范畴,不属我局职能范围。我局将依职责督促该公司积极与您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引导其履行合同约定或协商达成合理解决方案。如协商不成,建议您保留缴费凭证、合同等证据,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2026年3月9日
作者: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
时间:
2026-3-9 17:58
尊敬的市民:您好,获悉情况后,龙华街道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处置,现将相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龙华街道工作人员已到深圳文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进行核实处置,经核查,该公司已搬离且无法联系相关负责人,目前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鉴于未能与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无法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建议您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欢迎光临 深圳论坛 (https://szbbsapp.sznew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