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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举报:深圳艺*发展有限公司 [打印本页]

作者: 徐先生xjk    时间: 2026-2-6 14:54
标题: 举报:深圳艺*发展有限公司

举报:深圳艺*发展有限公司,我家小孩在该公司培训,款项全部转至个人账号,后来举报,这几天他们联系我,把发票开给我,但主体是深圳艺*发展有限公司,我们只转给个人,没转给深圳艺*发展有限公司,现要求他们将收至个人的款项退我,我们再转到对公账上,才合法合规。另外还有390元活动费,也没有开发票。

 

 

 

 


作者: 四爷就是准    时间: 2026-2-6 18:47
呵呵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6-2-24 11:12
培训公司使用私人账户收款‌通常属于违法行为‌,存在严重的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所有经营性收支应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进行核算,以确保财务透明、纳税合规。使用私人账户收取学费,本质上是将公司收入“体外循环”


作者: 搜狸    时间: 2026-2-24 14:31
正常缴费程序好像是:先家长通过全国培训机构平台(家长端)网上购课,课时费先通过培训公司公司的对公账户收取,再进入公司的监管账户,直到家长对课程满意后才确认结课。
作者: 徐先生xjk    时间: 2026-2-27 17:19
投诉到了税务局,税务局说是合法的,现在维权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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