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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签约三年仅干了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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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wq4321
时间:
2025-12-18 18:07
标题:
签约三年仅干了四个月
签三年约逼四月走
如此 “短择” 透支企业长久信用
小韩(化名)今年初刚从澳洲一所QS排名前二十的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海投百余份简历,也收到不少企业的面试通知,最终被福田区一家民营企业录用,七月初前往这家企业签了三年的合同,十二月初公司人事让小韩提交辞职申请。一纸三年劳动合同,本是企业与员工双向奔赴的信任契约,是员工安身立命的保障,亦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基石。然而部分企业却将这份契约异化为束缚员工的工具,前脚与劳动者敲定三年合作之约,后脚便通过种种手段,逼迫员工入职仅四月便无奈辞职,这般操作看似钻了用工的空子,享受了安排应届大学生就业补贴的红利,实则是砸了自身的招牌,更是对劳动法规与职业伦理的双重践踏。
企业此举,打的无非是 “降低用工成本” 的小算盘。三年合同能稳住招聘预期,减少频繁招工的人力损耗,而逼迫新员工短期离职,是为了规避试用期后的正式薪酬标准、社保公积金足额缴纳义务、年终员工福利的支出,利用新人的热情完成阶段性工作后便 “卸磨杀驴”。这种短视的利己主义,看似省下了一笔用工开支,实则付出了更为高昂的隐性成本。离职员工的负面口碑会在行业内快速传播,不仅会让后续招聘难寻优质人才,还会损耗企业,久而久之形成 “招不来、留不住” 的循环。更重要的是,频繁更换员工会导致工作衔接断层、项目推进受阻,团队凝聚力荡然无存,所谓的 “降本增效”,最终只会沦为 “损人不利己” 的空谈。
作者:
swq4321
时间:
2025-12-18 18:08
于员工而言,这场突如其来的 “被辞职”,无疑是一场猝不及防的职场暴击。为了三年的稳定发展,许多求职者放弃了其他更好的机会,投入时间与精力熟悉新岗位、融入新团队,满心期待与企业共同成长,却不料遭遇 “卸磨杀驴” 的对待。四个月的付出不仅难以积累有效的职场经验,还会因短期离职留下职业履历的瑕疵,影响后续求职。更令人寒心的是,面对企业的刻意刁难,普通员工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要么忍气吞声接受辞职,要么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维权,维权之路的艰辛与漫长,让不少劳动者只能默默承受损失,这种不公不仅伤害了个体权益。
作者:
aning520
时间:
2025-12-19 23:23
有多少企业会在乎,当想让你走人的时候什么浑招都会用。
作者:
蛇口渔民
时间:
2025-12-22 08:51
大哥,让大家知道这家企业名字。你连这家企业都不敢说,万一有其他毕业生进入这家企业那还不是倒霉都是刚毕业学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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