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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旧社区翻新 [打印本页]

作者: 用户1765026127896165    时间: 2025-12-11 17:34
标题: 老旧社区翻新
宝安老旧社区翻新工程,初心是好,但不应该回避现实问题,有部分的房屋八十年代建,不论房屋质量还是配套设施,已经不是表面翻新就能解决的!特别是消防安全,楼道放两支灭火器,没有消防栓!道路狭窄,很多现实问题!望相关部门重视,到实地考察,真正的解决问题!修修补补的财政支出这些年也并不少,应该重建配合时代发展,彻底解决!
作者: 良晨思语    时间: 2025-12-12 10:05
比如呢?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5-12-12 11:30
​老旧小区改造如何筑牢“防火墙”(中国城市报 2025-12-08)
https://paper.people.com.cn/zgcsb/pc/content/202512/08/content_30119262.html

改造升级 消除小区消防安全隐患 (中国建设报  2025-05-08)
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dfxx/art/2025/art_c9b60e77d68346e58b7464f3902b369c.html
作者: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时间: 2025-12-12 21:28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宝安区老旧小区改造相关事宜,我局已收悉,现将涉及到的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宝安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改造内容包括对小区的屋面、楼道、外墙、路面、照明、安防、消防等方面,是结合小区现状情况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目标进行的基础设施改造补强工作。
  关于您关注的消防方面,宝安区对消防改造事项的标准是依据《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要求的“既有建筑改造不改变使用功能的,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改造设计,受条件限制确有困难的,应不低于建成时的消防技术标准。”在实际改造过程中,设计人员优先考虑消防设施功能恢复,将结合各小区实际情况,采用新设或更换的方式配置水泵、立管、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标识等设备,保障老旧小区消防相关功能。宝安区将持续认真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继续监督改造项目建设单位落实改造各项内容。
  中央政策鼓励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目前,省、市两级正在积极研究出台旧住宅区自主更新改造相关政策。
  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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