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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城中村道路不适用于消防法? [打印本页]

作者: xiangrikui555    时间: 2025-12-10 15:00
标题: 城中村道路不适用于消防法?
这回复确认是官方回复吗?
1. 法律适用错误:贵局称“城中村道路不适用《消防法》”无法律依据,《消防法》适用于所有建筑物、场所的消防安全,城中村道路也需符合疏散通道畅通的要求;
2. 问题回避矛盾:我反映的采光、通行、消防隐患等实际影响,与雨棚的实际使用直接相关,不应以“法律定性无关”回避;
3. 公共利益表述矛盾:雨棚若为“公共防护”,却未考虑实际通行/消防阻碍,且“不计建筑面积”不代表无需符合安全、市容等规范。且此棚子确实影响搬运通行堵塞大门口。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5-12-11 12:06
‌城中村道路并非游离于消防法规之外。相反,由于其建筑密集、人口复杂,对消防安全的要求更高。相关管理部门有责任确保这些道路符合消防标准,而居民也应自觉维护道路畅通,共同保障社区安全。如果您发现城中村道路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如被违章建筑或车辆堵塞),可以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或城市管理部门反映。‌
作者: xiangrikui555    时间: 2025-12-11 14:17
这就是管理部门回复的呀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5-12-12 11:43
基层管理部门在消防安全治理中统一标准要求和提高认知水平,是夯实公共安全基础的关键环节。统一消防安全标准有助于打破部门壁垒,避免“九龙治水”式的监管碎片化;提高认知需从意识培养、能力建设与技术赋能多维度推进,还需机制创新与资源整合。
作者: 没朋友的球鞋侠    时间: 2025-12-13 23:46
都不是消防车道,有什么好说啊,消防车要满足宽度4米的要求,高度要4米,旋转半径要4.5米,只是怕影响你的采光罢了。
作者: 一生幸福    时间: 2025-12-14 13:32
人口密度大,这有什么办法? 除非都住宜居楼宇,否则 会有一些采光不是很理想的房屋。
作者: xiangrikui555    时间: 2025-12-15 09:11
我买的时候门口是敞亮光明的,现在在进出口搭建此棚子就是妨碍通行,两边停满电瓶车杂物,头上大棚子,叫个搬运车宽高都被限制了。进出都影响。
作者: xiangrikui555    时间: 2025-12-15 09:12
可是我买的时候门口不是这样的,很明显是安全隐患违建。
作者: xiangrikui555    时间: 2025-12-15 09:13
逃生的唯一通道,进出口大门。不止是采光,通行安全都有影响。
作者: jy1243775    时间: 2025-12-15 20:23
实话说,如遇高空抛物估计比较危险吧。高空抛物事发也更多吧。
作者: xiangrikui555    时间: 2025-12-16 09:57
高空抛物是素质和管理问题吧,这棚子明显是违建堵塞进出口。而且棚子也是上面乱拉电线锈迹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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