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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山区丽湾大厦发生火灾,三户受灾,管理处任其自燃,监控无用。 [打印本页]

作者: 用户1763987743149360    时间: 2025-11-24 20:38
标题: 南山区丽湾大厦发生火灾,三户受灾,管理处任其自燃,监控无用。



事故经过:2025年11月23日14时左右,本人在丽湾商务公寓小区住户微信群得知27楼发生火情,15时左右,管理处来电告知本人空调外机被烧毁,后续本人前往管理处询问情况,获悉户外摄像头因各种原因没拍到涉案人员。16时左右,本人致电119火情电话要求上门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同时在家中阳台发现一颗烟头。19时左右,本人前往蛇口港派出所进行询问笔录并提交烟头作为证据。

本人诉求:一是要核实丢弃烟头的涉案人员,追究其放火责任,对于涉刑案要求公诉追责并赔偿。二是要求住建和街道追究管理处即“深圳市新一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责任,该物业管理公司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安装的摄像头看不清涉事人员,涉嫌偷工减料,挪用资金、管理不善,要求赔偿本人损失。三是要求消防管理部门尽快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用以核定我家火灾情况并用于索赔。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5-11-25 11:58
消除火灾隐患,营造平安小区。
作者: 一生幸福    时间: 2025-11-25 13:38
诉求 合理。
作者: 深坛新闻主播    时间: 2025-11-26 11:21
南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授权发布: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丽湾商务公寓2025年11月22日的火情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并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目前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2025年11月22日16时18分,我单位接到该起警情后,已迅速派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置,并立即依法启动了火灾事故调查程序。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起火原因尚待最终认定。
  二、关于火灾事故认定书出具情况
  火灾事故认定需要经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技术鉴定等一系列程序,以确保结论的科学、公正与准确。待调查结束后,我单位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及时制作并送达《火灾事故认定书》,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如有与本次火灾调查相关的疑问,您可通过我单位咨询电话:0755-86098055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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