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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控诉瑞*飞因年龄偏大随意强制辞退资深工程师,不诚信没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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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迪球
时间:
2025-10-23 14:04
标题:
控诉瑞*飞因年龄偏大随意强制辞退资深工程师,不诚信没担当
各位!10月18日收到瑞*飞微信留言(解释说解除劳动关系非年龄原因,而是因为我和其他公司存在劳动纠纷),现回复如下:
1、重申事实:瑞*飞以年龄偏大为由强制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而我的年龄在相关证件上是客观存在,丝毫没有造假可能;
2、10月14曰的协调再次证明,是瑞*飞以年龄偏大为由强制非法解除,而瑞*飞18日通过微信解释解除劳动合同非年龄原因,恰恰证明对事件原因欲盖弥彰;
3、本人与其他公司是否存在纠纷,与瑞*飞无任何关系,更不构成瑞*飞非法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如资方潜意识介意,也应该在发出录用通知书之前通过背景调查严格把关,而不应该在录用后再随意解除)。录用通知书是一份严肃的要约,我按时入职已履行承诺,资方只能通过试用期工作的严格考察、评估,确认我工作能力是否匹配后再确认是否试用期通过。显然,本事件中,我的试用期实际还未正式开展工作!!
4、很欣慰的看到瑞*飞微信中提出“希望此事能妥善解决”,本人也衷心希望瑞*飞能依法解决此事件,能平等地对待求职者。
针对新桥街道办22日的回复,我非常不满意,跟16日的回复一样,仍然没查实事件的真相,仍然没界定公司的这次强制解除是合法解除还是违法解除!新桥街道办只起个传话筒的作用!
再次恳请新桥街道办静下心来,调查清楚事实,明确事件性质,依法协调.
作者:
夕颜如玉兰
时间:
2025-10-24 16:31
不满意就不依法了?
作者:
胡迪球
时间:
2025-10-24 21:25
各位!10月18日收到瑞*飞微信留言(解释说解除劳动关系非年龄原因,而是因为我和其他公司存在劳动纠纷),现回复如下:
1、重申事实:瑞*飞以年龄偏大为由强制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而我的年龄在相关证件上是客观存在,丝毫没有造假可能;
2、10月14曰的协调再次证明,是瑞*飞以年龄偏大为由强制非法解除,而瑞*飞18日通过微信解释解除劳动合同非年龄原因,恰恰证明对事件原因欲盖弥彰;
3、本人与其他公司是否存在纠纷,与瑞*飞无任何关系,更不构成瑞*飞非法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如资方潜意识介意,也应该在发出录用通知书之前通过背景调查严格把关,而不应该在录用后再随意解除)。录用通知书是一份严肃的要约,我按时入职已履行承诺,资方只能通过试用期工作的严格考察、评估,确认我工作能力是否匹配后再确认是否试用期通过。显然,本事件中,我的试用期实际还未正式开展工作!!
4、很欣慰的看到瑞*飞微信中提出“希望此事能妥善解决”,本人也衷心希望瑞*飞能依法解决此事件,能平等地对待求职者。
针对新桥街道办22日的回复,我非常不满意,跟16日的回复一样,仍然没查实事件的真相,仍然没界定公司的这次强制解除是合法解除还是违法解除!新桥街道办只起个传话筒的作用!
作者:
胡迪球
时间:
2025-10-24 23:02
谁不满意就不依法了?因为瑞*飞违法,不依法才不满意。换位思考,哪一天瑞*飞把你也违法强制解除,看你满意不?!
作者:
szlyl01
时间:
2025-10-27 10:54
有劳动问题找仲裁机构,会有个说法的
作者:
新桥街道办
时间:
2025-10-27 13:51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新桥街道瑞*飞公司存在招聘年龄歧视问题,我单位收悉后,已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核查,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新桥街道劳动办核查,10月14日街道劳动办工作人员组织信访人与企业开展调解工作,经协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为此我街道工作人员已建议信访人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反映相关诉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10月16日信访人到我街道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10月17日已受理此案件,建议信访人耐心等待仲裁审理。感谢您的关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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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迪球
时间:
2025-10-28 21:13
因为不依法,瑞鹏飞随意以57岁年龄偏大强制辞退资深工程师,所以不满意;把人穵过来后再以年龄强制辞退违反了《就业促进法》中严禁就业中年龄岐视的强制性规定;
作者:
胡迪球
时间:
2025-10-28 21:39
因为新桥街道办不作为,不调查清楚不踏实工作认真依法协调,随意胡乱对付,不界定以年龄偏大强制辞退的合法性与违法性,偏袒公司,有违国家公务员法第59条中第(四)款和第(七)款规定,不作为还回复虚假处理政务信息,对这样的国家公务员不负责任的工作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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