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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罗湖区田贝三路78号楼下超市在公共区域违法撑伞。违法摆卖,堆货,理货。 [打印本页]

作者: 男区    时间: 2025-9-25 10:04
标题: 投诉罗湖区田贝三路78号楼下超市在公共区域违法撑伞。违法摆卖,堆货,理货。

罗湖区田贝三路78号楼下超市在公共区域违法摆卖,违法在公共区域撑伞。

每天不是下雨就是出太阳,遮阳遮雨或其他理由都不应该成为在公共区域撑伞的理由。违法装修己经霸占足够多公共区域。图4

该超市装修已经违法远远超出阳台,超市前面外墙装修违法霸占公共区域,且非阳台部分也已违法装修霸占,还要在公共区域违法摆卖,堆货,理货。

如果觉得租赁场不够用,应该去找更大的场,而不应该违法在公共区域理货,堆货,撑伞。

诉求1:禁止以任何理由在公共区域撑伞。

诉求2:禁止以任何理由在公共区域违法摆卖,理货,堆货。

诉求3:图3位置应该设置电动车棚,放置小区住户电动车。小区过道堆满电动车,万一起火,非常危险。

 

 

 

 

 

 

 

 

造成心理阴影,再加之他们经常违法摆卖,我们从来不敢到公共区域踩单车,打个羽毛球


作者: 药店老板不吃药    时间: 2025-9-25 13:36
城中村因历史等原因,存在一些违建情况,确实给管理工作带来不小挑战,但相信通过合理规划与有效举措,能逐步改善环境。
作者: 翠竹街道办发言人    时间: 2025-9-26 15:39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馈的问题我街道已收悉。关于诉求一“公共区域撑伞”问题,9月25、26日,我街道执法人员已到现场核实有关情况,并已责令商户拆除违法设置的遮阳伞;关于诉求二“公共区域摆卖、理货堆货”问题,执法人员已到现场督促该超市负责人将堆放在公共区域的杂物清理干净,并要求其严禁超线经营;关于诉求三“飞线充电”问题,我办依据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相关规范,重点对小区楼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进行了检查。在此次检查中,暂未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楼入户停放或“飞线”充电等行为;为防范风险,我办已约谈物业并要求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宣传与劝阻严防此类问题发生。此外,您提出的设置电动车棚的建议具有建设性,我办将积极协调物业与社区,共同调研其可行性,在符合安全规定并征得业主共识的前提下,推动建设集中停放充电点。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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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rjyz    时间: 2025-9-26 19:04
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22修订)
第二十五条 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既有建筑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者改造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作者: 男区    时间: 2025-9-26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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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男区    时间: 2025-9-26 22:56
这个伞还在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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