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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动自行车应当骑行机动车道 [打印本页]

作者: hk852    时间: 2025-8-21 10:06
标题: 电动自行车应当骑行机动车道
。深圳的电动自行车应当骑行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应当和机动车道建在一起或紧邻,没有非机动车道时进入机动车道右侧过渡。
。因为,(1)“人车分道”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底线,“车”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任何车辆,(2)严禁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行道(2025全国人大代表汤亮的人大提案),(3)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4)2000年以前的年代,人力踩的自行车都是骑行机动车道右侧的,高峰期时占用右侧的2条机动车道,从来不骑行人行道上或斑马线过马路的(下车推行可以),电视剧【繁华】里的199x年的上海交通就是这样的。
。深圳的电动自行车,现在骑行人行道是错误的,违反第57条,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紧邻建在一起也是错误的,中间没有隔离,人行道也没有路障,交警处罚电动自行车骑行机动车道,但不处罚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行道。
。网上有视频看到北京的机动车道右侧已划为非机动车道,这就符合第57条。
。希望深圳道路交通安全有好的示范。


作者: YOUNGZZ    时间: 2025-8-21 11:53
靠右行驶的非机动车道也随处可见
(, 下载次数: 88)

作者: 最讲认真    时间: 2025-8-21 14:03
支持楼主观点!在人行道较窄的地方,宁可挤占一部分机动车道也要给行人留有足够的安全空间。
作者: szwtyh    时间: 2025-8-21 15:10
按照国家道路交通法规,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非机动车在最右边的机动车道靠右行驶。
作者: zzdq123    时间: 2025-8-21 18:59
非机动车走人行道不仅违法,也违背行人优先的交通理念
作者: hk852    时间: 2025-8-22 09:55
你提供的很好符合第57条,但应该很少极少,也没必要再试了,应该马上推行。。我天天看到的龙岗大道上,已有非机动车道,但又在右边的人行道上划出一部分给非机动车使用,中间没有隔离,人行道没有路障,明显是鼓励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行道,你说对吗?。应该将和人行道一起的非机动车道和原来的合并在一起,成为一条很宽的非机动车道,原来的树木绿化带右移隔离人行道和已很宽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应该设置路障和电子抓拍,严禁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行道。


作者: zzdq123    时间: 2025-8-26 00:12
支持
作者: Sammi08    时间: 2025-8-27 19:35
电动车没有路权,怎么治理都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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