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莲塘街道办2025年7月1日《投诉罗湖区莲塘街道聚宝路仙湖枫景长期明显违建!(二)》回复里,“经向业主及物业管理处了解,3楼平台为开发商购买时承诺的赠送面积,以作为当时购买价比其他楼层高的补偿,购买3楼朝外户型的业主可以对其进行使用 ”,感到不理解、不认同: 举报人是投诉平台上的违建,不是投诉平台使用权,烦请莲塘执法队依法履职,拆除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