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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呼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 [打印本页]

作者: zzdq123    时间: 2025-6-18 11:53
标题: 呼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

呼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仅下面几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横过机动车道: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停放规定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作者: 和飞翔的故事    时间: 2025-6-18 14:19
太笼统了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5-6-18 15:35
经济透明、坦诚相待,信任之桥才能更牢靠‌。‌‌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5-6-18 16:47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作者: szwtyh    时间: 2025-6-18 17:54
深圳的道路交通法规是非机动车与行人共板,就是非机动车行人混行在一条人行道上,为此深圳建成了慢行系统,不分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靠右行驶违规,要罚款!不信你就开着非机动车去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走一回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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