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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光明区白花文体广场广场舞长期噪音扰民 [打印本页]

作者: sTsing    时间: 2025-5-14 09:48
标题: 光明区白花文体广场广场舞长期噪音扰民
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消防主题公园和白花文体广场 每天白天6:00~11:30,晚上18:00-21:00,挤满广场舞和吹、奏、弹、唱队伍,不间断长时间超大音量使用扩音器材,严重干扰 附近民鑫商贸大厦(住宅),汇先丰景园、恒祥花园小区内居民的作息和小孩学习作业,小区居民多年来深受其害,多次当面协商适当减低音量或者使用广场上已经安装好的定向音响,甚至投诉至12345政府热线和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多次劝导他们降低音量,但是音量非但没有降低,有的广场舞群体反而采取敌视的态度,把音量调的更大。我们在周边的居民的诉求并不过分,不是不让他们跳广场舞,而是把广场舞的音量调低。跳舞,也不需要把音响声音调大到附近几栋楼的居民都受影响吧?

希望有关部门切实解决,有效化解矛盾,对于多次劝导不听的,按照相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条款,没收相关音响设备,并处以罚款。而不是,劝导不听,就不了了之!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如下:
民鑫商贸大厦(住宅)、汇先丰景园、恒祥花园等小区属于二类声环境区,噪声允许限值白天60dB,夜间50dB。小区有人放音乐肯定超过噪声排放限值,居民认为受到严重干扰的,可拨打110让派出所派警察到现场制止。多次不改正的最高可罚款1000元,依据是《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十四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组织宣传庆典、文化娱乐、群众集会等活动排放噪声的,活动组织者和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护措施,合理使用音响器材。

  中午和夜间不得从事前款规定的活动。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产生噪声、严重干扰周围环境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罚款;


执法依据都有,希望执法人员依法执法,不是简单劝导,而是依据法律法规通过罚款、没收设备工具等严厉一些的执行行为,仍屡教不改的,进一步采取更加严厉的执法行为,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学习,才能有效解决问题。
作者: sTsing    时间: 2025-5-14 10:03
问题定性 决定处理的态度和力度。对游动商贩可以那么大的力度,广场舞 其实更为可恨!商贩起码你可以用不买抵制,广场舞噪音污染身边的空间环境避无可避。
作者: 麦当劳尊贵用户    时间: 2025-5-14 16:40
跳广场舞是好事,既能锻炼身体,又能丰富大家的精神生活,可以跟他们领舞沟通下控制好音量和时间,不打扰到别人,大家互相理解。
作者: 麦当劳尊贵用户    时间: 2025-5-14 16:46
跳广场舞是好事,既能锻炼身体,又能丰富大家的精神生活,可以跟他们领舞沟通下控制好音量和时间,不打扰到别人,大家互相理解。
作者: sTsing    时间: 2025-5-15 09:18
沟通过好几次,每次都是 适得其反--- 人家还振振有词说什么 怕吵,有钱买独栋别墅 啊,别选公共的公园旁边 啊...说公园文娱是她/他们的自由愿意多大就多大,还说什么没犯法,如果犯法我们也管不着等等;劝她们换位思考是否也有子女需要写作业,牛马上一天班回来是不是也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休息,她们说那也不能耽误她们跳舞~~~真是服了!以前大家乐大型商超广场前边跳社交舞的年轻人没这么招人烦,惹人恨的啊... 广场舞,说实话真的已经成了一大痼~疾 了!!!!
作者: sTsing    时间: 2025-5-15 09:31
社区工作人员也跟她们做工作引导她们去离居住区稍远的客家文化公园指定地点去跳,奈何人家嫌远啊,而且还不热闹,没观众----说跳广场舞是好事,仔细剖悉她们就是想引入瞩目的心态,何好之有呢??
作者: sTsing    时间: 2025-5-15 09:40
社区专题沟通会跟提议是否可以采取一些技术手段,譬如音量超过规定的分呗自动屏蔽蓝牙音箱信号,广场舞指定地点或者指定设备(如使用已经安装的定向音箱),社区工作人员也推说没有资源以及无法强制等等!这问题看来是要无解。。。每次沟通过后,效果适得其反:因为确实非常难以协调;跳舞的更加肆无忌惮!!!
作者: 蛇口渔民    时间: 2025-5-15 09:56
建议打12345.因为跳广场舞的人素质比较低。没有多少文化。讲道理没用的。
作者: sTsing    时间: 2025-5-15 10:53
也打过多次。12345和110还是会转回到社区和民警处理,投诉多了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警务室也有意见,解决不了影响他们KPI!之前每次还会及时派人去跟跳舞的协调调低音量,后边没见啥成效现在变成解决不了问题 就把努力方向变成来说服我们这些受影响的居民,为了社区和谐”容纳“、”接受“,"时间长了就磨合好了”,更气人的社区甚至针对受影响较大的几户居民说什么绝大部分居民没意见就你们这些人总是投诉,是你们自己修养和耐力的问题......这也是无语了!
作者: 深坛新闻主播    时间: 2025-5-16 16:43
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在深圳论坛上反映的情况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文体广场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经了解,社区已联合广场舞团队共同明确了广场舞活动时间、音量控制、活动区域等规定。后期,社区将逐步完善《居民活动公约》,引导广场舞团队文明健身,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并持续关注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的整改效果,定期收集居民反馈,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管理措施。同时,社区将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巡查,防止噪音扰民回潮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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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dm    时间: 2025-5-17 00:53
是否噪音、是否超标,要拿出数据,不是个人感觉。有人对噪音敏感,耐受度不一样。就像公交车的空调温度一样,千人千样。
作者: ddm    时间: 2025-5-17 00:55
在你家测过噪音多少分贝?有没有超过国家规定数值?广场舞在先还是你的房子在先?
作者: ddm    时间: 2025-5-17 00:59
确实有你这类。一栋楼就你一户出来吵闹甚至要动手拔人家优盘,最终寡不敌众,卖掉房子搬家了,因为广场舞在先,你的房子建在之后。
作者: 蛇口渔民    时间: 2025-5-18 13:44
不但广场舞现象严重,还有违停的僵尸车也很多就停在马路两边。解决办法难吖。
作者: sTsing    时间: 2025-5-19 09:59
这评论/情况/逻辑均狠是 新奇啊!我看过更多以毒攻毒的烂招 用更大口径大喇叭对抗..动粗用不着拨U盘好吧?哈.哈.哈-这也太low了点. 明显的 噪音扰民 了,讲"先来后到"??是不是你先 闯红灯了,所有车就必须避着让着你,是这逻辑哈!!!
作者: sTsing    时间: 2025-5-19 10:05
还真有邻居买了分贝仪最高去到76~82分呗!..不管谁先毋论具体多少数值,公共场合难道只顾自己畅快的么,丝毫不用顾及是否影响到别人???
作者: 谁谁谁666    时间: 2025-7-10 10:02
正常说话大声一点都有七八十分贝了,噪音防治条例里面规定的测量方法是音源测定,也就是把分贝仪怼喇叭上测出的音量。那个音量大一些的话直奔150。远超条例规定。
作者: 广深行    时间: 2025-9-2 14:04
何为文体广场?文体的本意是什么?只能说白花洞场地有限,文体广场太靠近住宅区了,要不就将住宅楼迁走,要不就将文体广场迁走,而事实是文体广场先建,住宅楼是后建的,据说还是村委楼,不是传统的商品房。
作者: 热心市民小安    时间: 2025-9-19 10:38
遇到问题可以优先12345
作者: brigend    时间: 2025-9-22 13:24
文体广场也不可以违反噪音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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