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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拆除房屋施工未采取降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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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知名ID
时间:
2025-4-21 11:02
标题:
建筑工地拆除房屋施工未采取降尘措施
宝安区西乡街道高业七路(智慧创新中心北侧)工地施工拆除原有房屋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灰尘漫天,周围住户阳台每天都能积一层灰,窗户、阳台门完全不敢打开,晾衣服也只敢在室内阴干。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既没有及时运走,也没有采取防尘措施,假模假样的放个水管朝一个地方放水就当是降尘了。请有关部门督促查处监督,谢谢。
作者:
春风益然
时间:
2025-4-21 15:00
不应该
作者:
深坛新闻主播
时间:
2025-4-23 10:25
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授权发布:
经核查,投诉的对象为西乡街道20号线二期征地拆迁项目第二批拆除工程,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高业七路附近,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施工单位为中交天航南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已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目前处于拆除房屋、破碎清运建筑废弃物阶段。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为炮机、挖掘机、粉碎机等。产生扬尘的缘由,主要是拆除房屋及破碎作业过程中,未采取100%湿法施工导致。
2025年4月22日11时20分,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进行施工作业,现场易起尘物料未进行100%覆盖、易起尘作业面未100%湿法施工。上述情况,我局已分别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下发整改建议书,施工单位要求如下:1.施工单位应及时清运建筑废弃物,未能及时清运在施工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取防尘网100%进行覆盖。2.拆除及破碎作业过程中,必须100%湿法作业。
监理单位要求如下:监理单位应当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或者未按照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应当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处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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