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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反馈无果!居民还要忍受多久? [打印本页]

作者: CR71    时间: 2025-4-15 12:36
标题: 反馈无果!居民还要忍受多久?
莲塘街道仙湖路100号商家《**菜馆》存在以下两项严重违规行为,对小区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违规排放污水:该商家在室外进行洗餐具、洗菜等操作,且产生的污水未经隔油池分离,致使油水混合物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这一行为导致小区地面经常污水横流,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恶臭,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小区的居住环境。(请求生态局介入)
违规放置垃圾桶:该商家将三个厨余垃圾桶放置在小区公共空间且不加盖,此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垃圾桶的随意摆放不仅影响小区整体美观,还容易滋生细菌、吸引蚊虫,严重破坏了小区的环境卫生。因此,强烈要求商家立即将这三个厨余垃圾桶撤走,不得再摆放至小区公共空间。
针对上述问题,已多次向相关执法部门反馈,但执法人员仅仅进行了上门告知的简单流程,未采取任何实质性措施解决实际问题,这种敷衍了事。
该违规行为已持续好几年,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商家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还小区居民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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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侠深水    时间: 2025-4-15 14:58
这个卫生状况确实有点差

作者: 南侠深水    时间: 2025-4-15 14:59
这个卫生状况确实有点差

作者: 莲塘街道发言人    时间: 2025-4-17 10:17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街道已安排执法员、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人员联同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核实。据查该店铺为小区内经营,存在排放污水和将垃圾桶放置在公共区域的行为,执法员现场已对该小区物业管理处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完毕并责令物业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员与该店铺负责人沟通,告知不得将垃圾桶放置在公共区域并立即整改;同时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同事已要求小区物业及店铺负责人清理污水并处理油污。后续我街道将不定期不定时对该处进行巡查监督。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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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发言人    时间: 2025-4-17 20:48
尊敬的网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仙湖路100号商家将污水直排路面,并违规将厨余垃圾桶放置在公共区域,臭味扰民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处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会同街道执法人员、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人员现场核实,该商家存在将污水直排路面情况。我局工作人员要求商家立即整改并已完成整改,后续我局工作人员将不定期不定时对该处进行巡查监督。
  如您对答复情况存在疑问可直接拨打我局投诉受理电话:0755-25167670。
  感谢您对我局的理解与支持。

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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