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6岁以上小孩才能骑电动车,目前看到东湖中学学生众多骑电动车上学放学的,还将电动车违停在隔壁新港鸿花园楼栋下边,距离住户不住1米的位置,有较强的安全隐患,学校坐视不管,要骑也不能放别人小区楼下对吧?出现问题是学校负责吗?希望有关部门能出面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