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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截止至3月16日,龙华区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规划(草案),现公开展示! [打印本页]

作者: 深坛新闻主播    时间: 2025-2-18 10:47
标题: 截止至3月16日,龙华区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规划(草案),现公开展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龙华区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规划(草案)》的公示

  为切实做好龙华区历史风貌区保护工作,根据《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试行)》及区相关工作部署,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组织编制了《龙华区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规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龙华区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规划(草案)》公示图件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2.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光路1199号
  3.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176号
  4.历史风貌区所属社区(牛湖社区、新澜社区、广培社区、樟坑径社区)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龙华区政府在线
  http://www.szlhq.gov.cn/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三)平面媒体展示
  深圳特区报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3月16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对该保护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向我局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联系人:刁工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755-23335879
  传真:23335757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保护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
《龙华区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规划(草案)》公示图件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作者: 小白最好看    时间: 2025-2-18 16:02
没有意见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5-2-19 12:02
历史风貌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了解城市的历史风貌变迁,可以增强人们对城市历史文化的认同感,促进城市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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