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微型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自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纠纷的,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
第23条规定没有强制区分是新商品还是二手商品?无论22手商品还是全新的商品,都纳入第23条规定范围。


90后的美好 发表于 2024-11-22 14:07
都同意退款退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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