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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龙华区白石龙赤公坑路占道经营扰民 [打印本页]

作者: nic988    时间: 2024-10-11 07:16
标题: 龙华区白石龙赤公坑路占道经营扰民
龙华区民治街道赤公坑路占道经营问题严重,摊贩占据道路非法经营,这是10月11日,早上7点的场景,还在大声猜拳喝酒,从昨晚19点开始。整条街被占道经营堵的水泄不通。我在12345投诉过几十次,每天投诉,投诉一整年,城管每次来拍个照打个卡就走,摊贩不仅占道经营,还把作业工具整个白天都放在道路上,俨然一副已经在此扎根的样子。我想问问城管们,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勇气公然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下载次数: 1232)

作者: 再睡十分钟    时间: 2024-10-11 15:16
又一个投诉摆摊扰民的

作者: 深坛新闻主播    时间: 2024-10-16 09:29
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0月11日晚,民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赤公坑路及周边开展占道经营清理整治,现场责令违法当事人清理占道经营的物品,对相关人员宣讲普及《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责令其不得再次占道经营,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由于乱摆卖流动性强,容易回潮反复,民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近日已联合社区工作站安排人员进行蹲守,发现有乱摆卖的情形,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如后续还有其它问题,您可直接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民意速办”平台反映。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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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绵方块    时间: 2024-10-23 17:58
民治街道民治地铁附近每天晚上都有乱摆卖
作者: 扰民不可取    时间: 2024-10-28 11:26
辛苦了,投诉那么多次还没有用
作者: 罔络批评大师    时间: 2024-11-8 17:13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年版)》第十八条:
“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具体划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
除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外,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
作者: 罔络批评大师    时间: 2024-11-8 17:14
请你行行好,放过底层摆摊群众吧,给他们一条生路。
作者: 奔跑的Feng    时间: 2024-11-12 07:55
罔络批评大师 发表于 2024-11-8 17:14
请你行行好,放过底层摆摊群众吧,给他们一条生路。

只要不占道经营,没人会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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