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收费标准:非夏季:电费房东收取0.7一度。夏季:房东第一阶梯收取0.7第二阶梯收取0.8第三阶梯收取1元。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岭背东十四巷三号。房东从今年1月份才开始收取电费0.7元,水费5元。以前电费是1元,水费6元还要加收多一方水的钱,当时我也是不太理解的,但是房东人很好,我也就无所谓了,反正大家都这样,后来有租户投诉了才改的。现在房东说因为每个月都有电损耗加路灯每月加收10元,大家认为合理吗?目前政府还大力宣传水电不合理收费整治,我不知道这个变相加收费用是否合理?或者说其他房东也是这样收取的?
通勤路上 发表于 2024-8-3 16:27
损耗这个我记得不是乱收费。你这个不知道具体情况不好说。
心平气和8 发表于 2024-8-3 17:31
电损耗是指楼梯的感应灯吗?我不太理解
夏边镝 发表于 2024-8-15 16:32
问下当地政策 向区供电局这种 问明白了问房东这个钱怎么出的
现在整治严格 不像是乱收费 问清楚了也让自己 ...
而且这个钱房东不也是交供电局的吗,还说不想挂钩,其实是不想管,大多数房东都是这样,哪里管得过来深坛新闻主播 发表于 2024-9-23 16:37
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队于2024年9月6日、12日两次前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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