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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市消费者委员会 [打印本页]
作者: SZLT010724 时间: 2024-7-9 10:59
标题: 投诉市消费者委员会
本人与商家有消费纠纷,先后在12345热线、服务平台投诉,请求调解。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龙岗区消费者委员会先后以不在我会管辖范围、被诉方信息不全无法核实处理拒绝调解。被投诉方为“娱*文创(深圳)有限公司”,其公示工商信息:登记机关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联盛巷1号D栋厂房1**。其实际经营地系深圳市且本人已经提交相关证据,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龙岗区消费者委员会拒绝受理,已然违反《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规定。
作者: 210010 时间: 2024-7-9 15:26
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帮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事。
作者: 正阳在野 时间: 2024-7-9 15:28
嗯
作者: 蛇口渔民 时间: 2024-7-10 08:13
消费者委员会说的好听帮助市民解决消费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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