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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华富村“养老日料中心”项目的违法违规情况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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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steven
时间:
2024-6-18 18:10
标题:
关于华富村“养老日料中心”项目的违法违规情况报料
我是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华富村的一名业主,华富村毗邻环境优美,人来人往的深圳市中心公园。这些都让我们作为华富村的小区业主感到幸福自豪。
然而,近期我们小区却发生了一些非常令人气愤的事情。深圳市**康健医养(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黄木岗社区华富村D栋1)作为华富村一楼商铺的物业使用人,为了一己私利竟然想在小区建设“临终关怀中心”,其违反诸多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已经造成了多次业主及周边市民集体反对。**康健公司运营的这个养老项目,危及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
一、华富村小区养老项目本身未经民意调研,并且选址不科学
1、**康健公司属于营利性的小微企业,其注册地址为“华富村D栋1”,2023年9月12日,**康健公司中标“深圳市福田区颐养中心(华富东西区)市场化运作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采购人为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项目所在物业明显位于小区范围内,并且涉及诸多有利害关系的业主,那么即使该物业性质上属于经营性用房,也不能未经小区内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便将该物业直接用于商业经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2、该项目在申请规划许可上写明其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但是完全没有进行任何民意调研也没有向小区业主公开公示该项目,华富村的诸多业主直到最近一周内才了解到该项目,这严重侵害了华富村的诸多业主的知情权,因此该项目规划许可的合法性存疑。
依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第十八条规定:“当建设项目许可及其变更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时,域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
3、该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的选址非常欠妥!该项目主要出入口毗邻深圳市中心公园东门不足百米,而其地下出入口更是位于华富村小区地下停车场内,在这样人员流动密集的场所中经营所谓的照料中心,另一方面,患病的老年人以及医疗废物更是可能导致疾病传染给小区居民,以及前往深圳市中心公园游玩的市民,不利于公共卫生风险防范。
依据: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第十七条规定:“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一、服务对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供电、给排水、通讯等市政条件较好;二、临近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三、环境安静,与高噪声、污染源的防护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宜在建筑低层部分,相对独立,并有独立出入口。二层以上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坡道的建筑面积不计入本标准规定的总建筑面积内。”
二、**康健公司不具备养老机构资质及经验,并且擅自将“日间照料中心”变为“临终关怀中心”
1、企查查显示,深圳市**康健医养(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才首次中标“罗湖区翠竹街道2023年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其首次中标养老服务项目距今不足一年。此后该公司开始不断投标养老相关项目,但从养老相关项目中标到建设完善并投入需要足够的时间,因此可以说**康健公司不具备任何日间照料中心或养老机构的运营经验。**康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但是实缴资本为0元。**康健公司目前拥有食品经营许可证(JY24403042063568)以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首次备案(粤深药监械经营备20241755号),但其不具备养老服务资质,尚不属于养老机构。
参照《罗湖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第七条运营机构资质:“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机构须是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1)具有从事养老服务法定资质的公办或民办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机构、社工服务机构;(2)具有两年以上日间照料中心或养老机构运营经验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3)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养老服务能力,且在养老服务领域具有良好声誉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从事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服务的其他社会组织。”
**康健公司不具备养老机构资质,也不具备日间照料中心或养老机构运营经验,其无视规划许可上写明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大张旗鼓的宣传其面向全市的老人提供包括“临终关怀”等养老服务,这是引起广大业主不满。因此,**康健公司可能的确不适宜负责运营“深圳市福田区颐养中心(华富东西区)市场化运作项目”。
三,**康健公司侵占小区公共区域并涉嫌违建,至今仍在现场堆放易燃杂物造成消防隐患
1、**康健公司之前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中摆放了近百张床位,许多房间空间巨大并且床位直接摆放于临街一侧的玻璃幕墙后方,给小区的居民以及前往深圳市民中心的游客带来巨大心理阴影。这让人不得不怀疑,**康健公司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装修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其中是否涉嫌违建?
此外,**康健公司还将大量空调外机直接堆放于华富村小区绿化带位置并且安装了围挡,这明显属于侵占业主共有区域并且违规搭建构筑物。因此,希望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确认**康健公司是否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中存在违建行为,并对其侵占小区公共区域违规搭建围栏并放置空调外机的行为尽快作出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下列行为:(一)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和主体结构;(二)将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三)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屋内部防火分隔,影响消防安全和疏散要求;(四)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五)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六)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共有物业;(七)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八)擅自建设、接驳排水系统;(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2、**康健公司的行径在被诸多市民举报后,有关部门的领导尊重民意并做出了一定积极响应,到场的领导承诺将会勒令**康健公司尽快整改,对此我们业主深表感激。但是据在现场的业主们了解,**康健公司的疑似负责人态度恶劣,其声称相关领导仅让其搬走床铺就好,还叫嚣着“政府和业主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目前,该项目现场仍残留着大量杂物,其中不乏纸箱,木质挡板等易燃物品,近期天气炎热并且该项目物业采用玻璃幕墙结构,因此存在相当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为了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利益,恳请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充分听取民意,对华富村小区的养老项目做出妥善的处理。
此致
敬礼!
作者:
陶然5555
时间:
2024-6-19 15:43
写太多了,没耐烦心看
作者:
深圳半老人
时间:
2024-6-19 22:14
临终关怀中心?这是医院才有权利办的
作者:
深坛新闻主播
时间:
2024-7-8 17:45
福田区民政局授权发布: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福田养老事业的关心!您反映的相关诉求,我局通过其他渠道也已获悉,现统一答复如下:
6月12日以来,我局多次会同街道、社区入户走访、宣讲政策,6月17日、20日两次与小区业主集体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就大家关心的问题,6月18日、19日、20日先后3次在小区业主群发布书面说明,进行答疑释惑。
养老是大件事,也是大家事!尊老、敬老、爱老是城市温度和社会文明的体现。真诚期待您对我区养老事业的支持,也欢迎您监督和帮助我们优化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尽早提供社区老年人喜欢的服务。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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