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标题: 【深铁瑞城】小区一楼违规硬化,违建占用公区 [打印本页]

作者: strcsz    时间: 2024-5-23 13:36
标题: 【深铁瑞城】小区一楼违规硬化,违建占用公区
近期,深铁瑞城小区内发生了多起业主非法侵占公共园林绿化区域的行为,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严重破坏了小区的居住环境和邻里和谐。
具体问题描述:

1.  侵占位置:深铁瑞城小区一楼共绿化带。

2.  侵占行为:擅自在公共绿化带上搭建私人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围栏、花坛、休闲座椅等。

3.  侵占时间:该侵占行为自2024年4月10日开始,至今未得到纠正。

4.  影响:此举严重破坏了小区的绿化环境,影响了其他业主的生活质量,且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小区业主已向物业管理处反映过此问题,但物业管理处表示无力解决。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恳请贵局能够介入调查此事,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小区的公共利益。我们期待贵局能够尽快给出处理意见,并采取行动。










作者: strcsz    时间: 2024-5-23 14:33
街道办下发整改通知后,违规业主依旧我行我素,拒不还原
作者: chou007    时间: 2024-5-23 14:48
物业无能为力啊,那就不用交物业费了
作者: 辗转人生    时间: 2024-5-23 14:49
找街道

作者: 辗转人生    时间: 2024-5-23 14:50
找街道

作者: strcsz    时间: 2024-5-23 18:55
@光明凤凰街道办
作者: GDRC    时间: 2024-5-24 03:04
小区业主私自侵占公共绿地主要分几种情况:
一是对门口绿地做硬化,放置桌椅,平时围坐喝茶、纳凉或接待朋友,当成自家院子使用,等于扩大了自家的使用面积。
二是改成菜地种菜,有些住户会玩障眼法搞得不那么明显,不种菜但种植一些经济作物如艾草、香料等等,总之是要利用这块土地获取利益。
三是搞园林美化,建水池假山什么的,这就更大胆了。

以一楼的业主居多,不单是业主,租户也经常这么干。个别业主以“绿地靠近自己窗户,自己隐私可能泄露”为由,将门口附近的绿地控制、围圈起来。但这些诉求缺乏法律支持。

小区内业主擅自侵占公共面积一般都按《深圳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处罚,以前是住建局管,2021年市政府有一个文件,类似违法问题都下放到街道办由街道综合执法队处罚。物业管理处没有执法权,但它必须进行劝阻,劝阻无效它应当上报,否则它也失职要被处罚。另外小区内的绿地是住宅区绿地,属于公共绿地的一种,因此也涉嫌违反《深圳绿化条例》,现在也是由街道执法队处罚。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2020年3月施行)
第七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六)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共有物业;

物业管理区域发生前款所列行为时,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一百一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住房和建设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九第二款规定,未及时对违法行为予以劝阻、未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职能部门;

第一百一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查处:
(四)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由区住房和建设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实施违法行为的个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2016年施行)
第三十六条  禁止擅自占用公共绿地。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公共绿地,或者占用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占用公共绿地的,由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恢复原状,并按照占用每平方米二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作者: 深坛新闻主播    时间: 2024-5-28 15:15
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在深圳论坛上反映的情况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深铁瑞城小区一楼部分公共绿地存在积水现象,少数业主对自家门前公共绿地进行硬底化垫高。街道工作人员已督促物业单位对违规硬化占用公共绿地业主开具整改通知单,要求业主整改。目前街道会同区住建局已搭建平台协调开发商、物业和业主沟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凤凰街道将继续跟进该事件处置情况,及时化解业主矛盾,维护辖区稳定。
  感谢您对凤凰街道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查看更多问政答复请点击进入





欢迎光临 深圳论坛 (https://szbbsapp.sznew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