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深圳的一家民营企业,我司有17台竞拍取得的出租车营运牌照,并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油车换电车和疫情期间对司机的租金减免约60万元,由此总计获得了10台政府奖励的营运车指标。然而挂靠期满后,尽管挂靠公司承认这10台奖励指标归我司所有,但我司无法将这10台指标挂靠到其他公司运营,交委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该业务,我与交委沟通协商半年之久,但问题不给解决。这些奖励指标是我司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和真金白银的投入。我们迫切需要得到您的帮助!







210010 发表于 2024-5-18 14:38
那就在市长接访日去,找市长反映。

蛇口渔民 发表于 2024-5-18 20:34
有关系什么事情都好办。




画好月圆 发表于 2024-5-22 12:37
坚持住,继续维权!要相信法治社会!




GDRC 发表于 2024-5-24 20:38
交委做的对,指标是你公司获得的就应该自己使用,转给其它公司使用不合规。
比如我申请下来的许可证,倒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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