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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打印本页]

作者: 罗湖区发改局发言人    时间: 2024-2-1 16:04
标题: 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培训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于2023年9月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4年1月1日施行。为提高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依法行政能力,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统筹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于2024年1月4日在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8A会议室开展“行政复议法”培训学习,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干部参加。
  局办公室以“行政复议法”修改对行政机关权利义务影响为切入点,结合受案范围扩大、复议前置情形增加、审理程序分级等修订的重点、亮点,对照“行政复议法”修订全文,对法律修订后对行政机关的新变化新要求分析解读,推动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职工干部全面掌握修订内容。  
  接下来,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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