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标题: 龙华区福城街道锦顺星苑小区的问题,有关部门还在踢皮球 [打印本页]

作者: 天天都需要你爱    时间: 2024-1-25 16:19
标题: 龙华区福城街道锦顺星苑小区的问题,有关部门还在踢皮球
尊敬的龙华区相关部门领导:
你们好!我们是龙华区福城街道锦顺星苑小区的业主。交房两年多被“锦*源”公司反复挑战底线,视法律法规、业主权益、人身安全如儿戏,尽管如此,我们仍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依据国家提供的信访渠道,遵纪守法,在官方提供的12345、国家信访办及相关职能部门邮箱电话等投诉反映寻求解决问题,得到的反馈却总是模棱两可,各个部门到场打卡互相踢皮球,就是不彻底解决问题!是绝对的懒政怠政!
维权两年多小区仍存在如下问题简单概述后面逐一展开:
1、小区地下室负一、二层地坪漆不合格,开发商一直拒不整改;
2、小区四周广场违规划线、开设路口、设置停车管理设施引导非法停车,有关部门只到场打卡无有效措施责令整改;
3、小区消防问题,物业中心消防不达标、南门、北门消防通道设施不完善、西广场消防登高面未按设计施工,忽悠业主方便引导社会车辆违停;
4、小区广场被市政损毁,未按原貌恢复问题;
5、小区广场违停不拖离问题;
第一点、本小区地下室负一、二层地坪漆不合格,鼓包开裂、起沙、偷工减料只刷一遍地坪漆肉眼可见的质量问题,试问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级领导,当年怎么通过验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至五十八条,建设单位及建筑施工单位存在明显过错,同时拒不履行第六十一条保修义务,现根据第六十三条规定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质检单位就此事作公开回应并公布后续工作安排限期整改到位。
第二点、小区四周广场违规划线、开设路口、设置停车管理设施引导非法停车,有关部门只到场打卡无有效措施责令整改;锦*源公司擅自在观澜大道、泗黎路、澜景路的市政人行道设置停车位,引导社会车辆违停占用人行空间,“人车混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违反了《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现根据第四十八条第三小点要求市公安交管部门对停车场管理单位或者相关责任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因物业公司多次且反复试图挑战法律法条钻空子,业主多次维权投诉拒不整改,影响极其恶劣现要求主管单位吊销其《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并请龙华交通运输管理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龙华大队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清除违法设置的停车位及违规指示牌等。另根据信访诉求编号: 042401161114539321201回复,要求龙华区住建局就如何督促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安装阻车石球,防止车辆停入小区广场作出明确时间作回复,自回复2024117日起至今,物业服务企业仍无动作。
第三点、小区消防问题,物业中心消防不达标、南门、北门消防通道设施不完善、西广场消防登高面未按设计施工,忽悠业主方便引导社会车辆违停;试问龙华区消防大队在接到我小区业主信访投诉后是否依法依规、按图组织二次验收?消防登高面画到红线外又怎么解释?依据202418日诉求编号: 032401081143113656901)小区物业中心消防不达标,根据时间节点已过去两周多,贵部门是否有回访到场验收整改事宜?是否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六小点请贵部门领导就相关责任人约谈并作出解释。依据2024124日诉求编号042401241038515605801,目前已收到电话回复承认小区登高面不符合规定责令物业管理单位整改,但否认我小区南北门设置不符合消防通道的规定,现要求龙华区消防队协街道办、社区、业主代表等现场复测!如此草草应付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对得起纳税人交的税吗?
第四点、小区广场被市政损毁,未按原貌恢复问题;依据诉求编号: 042401101020436005801,龙华区工务署回复小区绿化树池位置为观澜大道改造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属于占用施工用地,已办理绿化迁移手续,后续将由观澜大道改造工程设计绿化进行绿化种植: 2、占用装饰路灯在观澜大道改造工程红线范围内,前期进场时已与物业协商先进行临时拆除,预计本周内对装饰路灯完成恢复。这里对因年底无工人施工表示理解,但要求必须书面回复同电话回复一致明确照明、绿化恢复时间,电话明确回复绿化恢复时间为20246月份,现要求龙华区工务署书面回复具体工作安排。
第五点、依据诉求编号: 042401101020436005801,龙华区工务署回复小区绿化树池位置为观澜大道改造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即我小区目前三不管违停地带,交管部门初期以该地块为红线内不能罚款为由拒不执法,多次在深圳交警随手拍举报无用,后因我小区业主坚持不懈研究红线后承认该违停处为非机动车道未规划停车位后才间歇性执法,我小区业主定期发社区群反馈违停严重,警告单贴了没用,未及时驶离的未见处罚!也不见交管部门叫拖车拉走违停车辆。
综上所述我小区业主诉求已基本阐述完毕,现要求各个单位就自己的信访回复落实到位,让我小区业主过一个平安祥和的龙年春节!现附上各级单位在信访系统上的回复以供各级负责领导审阅!在此也感谢四和社区、福城街道办领导积极协调工作,传达我小区业主心声,感谢你们的无私付出!

(, 下载次数: 348) (, 下载次数: 359) (, 下载次数: 361) (, 下载次数: 375) (, 下载次数: 365)


作者: 彭子彬    时间: 2024-1-25 18:14
城市主干道人行道,人车混行安全隐患大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4-1-30 08:53
屡禁不止、花样翻新的形式主义,反映出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对形式和流程的关注度远胜于管理工作本身的要求和实际效果。分析过往很多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当前普遍存在的形式主义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必须严格按章办事的事不认真做,只是简单走个过场、做做样子,写个材料就敷衍了事。这样的工作虚有其表,该解决的问题基本没解决。此类形式主义多表现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最终导致安全隐患不能被及时排查出来,从而酿成大祸。此外,一些调研工作同样出现作秀、“拷贝”汇报情况。第二类是将简单事情复杂化,层层加码以致工作走偏变形,导致结果严重偏离初衷。譬如,有的学校开展相关教育活动时,通常会强制要求学生家长打卡参与,或者要求教师转发集赞。这些做法花样百出、阵仗声势很大,似乎提升了活动的品牌和传播效果,实际上毫无意义,反而会让老师和家长感到疲惫不堪,最终也没有几个学生真正学到东西。第三类是大操大办“形象工程”。特别是一些地方主政者,为了彰显履职期间短期内的“政绩”和“旧貌换新颜”,不是将有限财政资金用于补齐当地民生短板,而是不惜斥巨资乃至举债大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这不仅导致一些项目与当地人文地理风貌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格格不入,还引发群众的广泛质疑。(来源:央广网 2024-01-15 13:19:12 《【央广时评·实干四评①】“花架子”无用有害 形式主义必须治》)

作者: 深坛新闻主播    时间: 2024-2-1 16:43
龙华区建筑工务署、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福城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区住建局、福城街道办曾多次组织协调调查,现将相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地下室负一、二层地坪漆不合格,开发商一直拒不整改”问题。经了解,锦顺星苑小区地下室负一层地坪漆已全部整改完成,剩余未整改部分,福城街道城建办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联系开发商,开发商回复计划在2024年3月份左右全部整改完。
   2.关于“小区消防不达标、社会车辆违停”问题。经现场检查,锦顺星苑小区物业中心办公楼已配备灭火器、烟感报警器;小区南北门满足消防车安全快速通行的要求;西广场消防登高面设置有明显标识牌;小区广场确实存在社会车辆违停情况,但未阻挡消防通道。
   3.关于“小区广场被市政损毁,未按原貌恢复”问题,经核实,小区业主反映的绿化树池以及装饰路灯均在区建筑工务署观澜大道改造工程项目红线范围,该处用地不属于锦顺星苑用地范围。观澜大道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已按要求对该处绿化树池进行迁移,后续该处将按工程绿化方案进行恢复,预计2024年4月1日开工,2024年6月底完成。关于装饰路灯问题,工务署已要求观澜大道改造工程进行恢复,并于1月15日完成,但小区物业反馈业主投诉,并将其拆除。后续景观路灯是否安装事宜,需请小区业委会和小区物业进行沟通。
   4.关于反映小区广场停车问题。
   根据锦顺星苑小区规划图显示,业主反映的存在停车问题的广场有部分位于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2024年1月17日,区住建局针对锦顺星苑小区广场停车情况约谈物业服务企业,督促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管理工作。1月26日下午,福城街道交安办到锦顺星苑广场督促物业在进出口增加胶桶,防止车辆进入,同时安排物业工作人员做好日常巡查和引导车辆停入小区地下停车场。并督促港铁施工方加快竣工进度,完善设施。同时在现场张贴温馨提示,并多次劝导违停车辆尽快驶离。
   接下来,相关部门将继续关注锦顺星苑事态进展情况,督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及时回复业主相关诉求,做好解释沟通工作,确保小区和谐稳定。
   如后续还有其它问题,您可直接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民意速办”平台反映。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查看更多问政答复请点击进入









作者: 天天都需要你爱    时间: 2024-2-19 09:09
就是这公开回复 都是套路跟忽悠,,




欢迎光临 深圳论坛 (https://szbbsapp.sznew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