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标题:
600多名业主就想换个好物业,这么难?谁为普通业主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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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7 11:31
标题:
600多名业主就想换个好物业,这么难?谁为普通业主做主?
49条,未成立业主大会,且合同期满,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户数投票就能更换物业,别的小区也是按着这条成功换了物业,为什么在桂园街道办就不行?各种人为障碍阻碍业主换物业。
我们提交了642份业主联名(小区总共911户)换物业的签名表给街道办,街道办拒绝我们换物业,我们行政复议到区里,区里驳回街道办这条拒绝的文件,然后街道办又让我们成立业委会,请问街道办明知道茂业产权占26%的前提下,又给这样的意见,这不是想尽办法阻碍广大业主换物业吗?就是要求更换开发商茂业的物业公司,他们会换掉自己吗?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7 12:37
目前全国各地物业管理“行业乱象行为”频出,此本质原因多是与物业公司(开发商)相关的“利益集团”逐步形成(某些基层干部也涉及到其中),这些“不法利益集团”将为了榨取利益最大化,千方百计阻挠/打击人民群众(业主)监督,全国城市基层社区业委会成立难/召开业主大会难问题将会日益更加突出!这就可以导致很多基层社区无法正常经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心仪的物业公司和淘汰不胜任的物业公司,这就可以达到长期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目的!
很多表面上看似民众与物业间的矛盾,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则损耗的是民众的信任、伤害的是民众的心!
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137598-1-1.html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11-7 12:54
顶一顶
难~谢谢分享!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7 13:07
签名都已经核实了,不要再拖延时间了,业主已经等了好多年了
作者:
whj1461
时间:
2023-11-7 13:30
顶一下!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7 13:36
有谁能为普通业主发声?物业管理乱象丛生、侵害业主利益;街道办和罗湖住建局不作为,人为设置门槛阻碍业主投票换物业;业主投诉无门,已耗费几年时间,太难了。我们只想自己居住环境好点,每月高达3.9元的物业费有所值,物业在6楼、顶楼公共区域违规建房做为员工宿舍、业主排队几年办不了停车卡,物业却给外面的人办卡,谋取利益。。。。物业的一些列违规行为罄竹难书,600多户业主的心声:换掉垃圾物业,请媒体为老百姓发声。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7 13:48
树高千尺,其根必深;江河万里,其源必长。 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提高党在基层治理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把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合理诉求解决好、智慧力量凝聚好。
(来源:新华网 2023-11-05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题:《
谱写基层善治新篇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述
》)
http://www.news.cn/politics/2023-11/05/c_1129958931.htm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7 14:04
十几年前的深圳一个小区换物业被阻,现在已经过去十几年了,为何还
“这么难?
”
作者:
china1_legend
时间:
2023-11-7 14:10
以下为,罗湖住建局的答复。简直是瞪眼说瞎话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相关问题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开发建设单位擅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经查,2005年9月15日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直接委托的方式委托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继续为和平广场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1994年11月1日施行,2008年1月1日废止)》第二十六第二款相关规定。
关于和平广场物业服务合同真实性的问题。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如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存有异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处理。
关于和平广场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问题。经查,和平广场物业服务合同由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于2009年向罗湖区住宅局提交了备案申请。2009年9月9日原罗湖区住宅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版)》第七十五条规定对其提交的物业服务合同予以备案,并出具《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回执》(回执编号【2009】(019)),《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回执》中已告知“备案文件合法性由合同双方负责”。
如对上述答复意见存疑,可拨打0755-25546851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1月1日
作者:
china1_legend
时间:
2023-11-7 14:11
支持!
作者:
liujwcool
时间:
2023-11-7 14:30
住建局该履行的职责不履行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7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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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7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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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7 14:44
严督实查,关键要务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关键在行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公告明确,“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如掌握以上方面的问题线索,可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对其中有代表性的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将及时转有关方面核查处理,国务院督查组将进行抽查复核。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2023年10月30日 《
人民网评:以严督实查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
作者:
whj1461
时间:
2023-11-7 14:46
求媒体为民做主!
作者:
bw3141
时间:
2023-11-7 15:35
难道业主就这么被动,这么难维权吗?
俗语说:请神容易,送(瘟)神难。
有关部门为老百姓做主,媒体也来报道!!!
作者:
远航yh
时间:
2023-11-7 15:58
是打算一条道走到黑吗?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11-7 16:19
再顶一顶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7 18:08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之前,建设单位应当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拟定临时管理规约。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应当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按照原合同提供服务的,经物业管理区域占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或者占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联名书面提出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可以由街道办事处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7 18:13
街道办先说可以走49条换物业,等我们条件达到够,又否定,又说要成立业委会,设置根本达不到的条件,因为开发商占据26%面积,他们不会自己换掉自己。业主已经耗费多年时间为更换物业奔波,希望广大网友提供诉求渠道,曝光不作为街道办和住建局,还业主合法权益。
作者:
MrAlfred
时间:
2023-11-7 21:02
有谁能为普通业主发声?物业管理乱象丛生、侵害业主利益;街道办和罗湖住建局不作为,人为设置门槛阻碍业主投票换物业;业主投诉无门,已耗费几年时间,太难了。我们只想自己居住环境好点,每月高达3.9元的物业费有所值,物业在6楼、顶楼公共区域违规建房做为员工宿舍、业主排队几年办不了停车卡,物业却给外面的人办卡,谋取利益。。。。物业的一些列违规行为罄竹难书,600多户业主的心声:换掉垃圾物业,请媒体为老百姓发声。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11-7 22:39
作者:
13590100367
时间:
2023-11-8 07:30
订一个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8 09:16
虽然新《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于2020年3月1日施行,但其中并没有对物业公司(社区“大管家”)有效的监督、考核、淘汰 等相关条款,新《条例》有些条款可操作性有待实际检验;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破除相关利益阻力,聚焦完善相关立法体系,将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构建物业管理新格局。目前绝大多数物业公司,并不是靠提供物业服务的核心竞争力(服务合同)赢得市场;并不是靠物业服务质量和能力来赢得客户(服务对象--小区业主)满意;并没有靠规范公司治理(报表公开、审计)和从业人员专业资质(公开考核、评选)赢得与建立行业信誉。物业服务行业所提供的"服务"事关民生保障和人民生活幸福。应该属于特殊的服务行业,必须建立更高准入门槛,更长效、有力的监管机制(必须包括服务对象来监督、评价机制),更严格的处罚、淘汰、征信制度!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8 09:27
良法善治,才能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
物业服务管理关系千家万户,是事关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也是城市管理的民生大事。...让老百姓居有所安是人民获得归属感、幸福感的基本保证,也是夯实治理基础、凝心聚力建设人民城市的重要手段。
(来源:安徽日报 2023-07-06 《办好“关键小事”,提升物业服务》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8 10:41
新法优于旧法,这是常识,住建局不懂吗?2003年已有新法,为什么续订合同还是执行94年旧法?600多名业主坚定不移要求更换物业,追究桂园街道办,罗湖住建局不作为责任。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8 10:58
住建局发的文件都能不承认
作者:
gamchou
时间:
2023-11-8 11:37
下周二上午11点,区委书记到深圳电台898新闻频道上桥做节目,为民解忧,不妨试试,后续还有参评员回访,问你满不满意的!
作者:
MrAlfred
时间:
2023-11-8 11:52
罔顾业主合理诉求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8 13:32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只要有一点希望我们都会去试一试。
作者:
峰火
时间:
2023-11-8 15:26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8 15:31
怎么才能把帖子置顶?让更多人看看有关部门的不作为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9 09:38
求媒体曝光,为民发声。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9 10:35
桂园街道办和罗湖区住建局不作为,处处坑业主,不能说吗?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9 11:40
城市物业管理事关社区千家万户!这是侵害群众利益,为社区民众“挖坑埋雷”!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9 13:22
请@深圳纪委@深圳政府,关注弱势群体,帮助600多名业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
Blackstone8
时间:
2023-11-9 14:56
我预计的 未来五年 随着房地产开发不好做了 物业管理也会越来越难做 如果在管理上不能更多依靠技术手段、智能设备,大部分物业公司都会亏损。
作者:
Blackstone8
时间:
2023-11-9 14:58
流程长、流程难、信息不透明、举证责任的不对等。。。。都增加了业主(弱势一方)的维权难度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9 16:53
业主的诉求是走49条更换物业。街道办和社区现在是转移话题,成立业委会,在明知道茂业占26%,只要茂业不投票,就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参会率。我们作为和平广场的业主,我们强烈要求先更换物业。
作者:
1688wzq
时间:
2023-11-9 17:13
老大难问题,持续关注,顶一下。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10 08:48
物业铁饭碗。
无拘无束、无法无天,无动力、无作为,躺平收费!
民众维权难。
民生保障、急难愁盼,居烦心、住闹心,被代评价!
作者:
桂园街道办发言人
时间:
2023-11-10 09:25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罗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为保护和平广场小区业主合法权益,创造业主大会成立和开展业委会相关选举工作的有利条件,桂园街道依法于2023年11月6日在和平广场小区正式张贴公告启动首届和平广场小区业委会组建程序。
目前,和平广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更换物业在法规适用上仍存在争议,焦点在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性和届满期限认定,我街道正在报请上级部门协调研究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鉴定,明确是否适用。同步启动业委会组建程序并非阻碍业主更换物业,不具备排他性,无论是依据第49条更换物业、124条居代业更换物业均以无法成立业委会、业主大会为前提,启动业委会是为后续循其他路径解决业主合理诉求做好法规适用上的准备,我街道也在会同区住建局督促茂业集团积极配合参与业主大会投票。如业委会无法成立,我街道将同步联合上级部门就循其他路径更换小区物业做好法律适用研究,充分听取业主意见,依法依规解决业主合理诉求。
如有疑问,可致电桂园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2587468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查看更多问政答复请点击进入
作者:
liubopxn
时间:
2023-11-10 10:22
罗湖住建局,不履行物业合同监管审核职责,不作为,导致黑物业凭复印件物业合同,纵横20多年,欺压业主。要求查处相关人员,给广大业主一个交代。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10 10:23
要赢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以问效于民为抓手,求真务实解决问题,用情用力服务群众,真抓实干推动发展,用事实和实绩取信于民。
(来源:人民日报 2023年10月31日 18 版 《用实干推动发展、取信于民(金台潮声)》)
作者:
liujwcool
时间:
2023-11-10 10:28
您好!作为街道办发言人,首先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圳市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如下: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
务企业继续按照原合同提供服务的,经物业管理区域占业
主总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或者占全体业主所持投票
权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联名书面提出更换物业服务企
业的,可以由街道办事处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取物业服务企
业提供物业服务。
是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可以考虑走四十九条,并不存在您说的:无论是依据第49条更换物业、124条居代业更换物业均以无法成立业委会、业主大会为前提
作者:
china1_legend
时间:
2023-11-10 10:30
街道之前和我们多次开会时候不说,现在满足票数了,又不允许适用49条更换物业,要求开业主大会!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10 11:04
请桂园街道办不要再顾左右言它,不要兜圈子,拖延时间,业主的时间也很宝贵,49条表述的是:尚未成立业主大会,你们的回复是什么?不是自相矛盾吗?广大网友智商不是0,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liujwcool
时间:
2023-11-10 11:27
To 桂园街道办发言人:
如果是专业知识不足,请补足专业知识再来回复,以免误导广大人民群众,谢谢。
如果是故意曲解,散播错误信息,我想请您知错就改,回头是岸,重新组织语言答复此问题。
口口声声宣传依法依规解决业主合理诉求,请切切实实做到!我们广大业主一直都是依法依规的行事,合理表达合法诉求。
作者:
teath521
时间:
2023-11-10 11:50
有内幕
作者:
MrAlfred
时间:
2023-11-10 12:28
物业服务质量可以改进,涉嫌侵吞业主收益、伪造物业服务合同等一些违法行为,如果还要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就不是行政诉讼的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经得起纪检监察的调查!!!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10 13:29
相关部门选择性失明,建立沟通群,却拒绝沟通,装s。
作者:
szwtyh
时间:
2023-11-12 14:05
你们642名业主都不交物业管理费,把它赶走!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13 09:12
社区“大管家”不是社区“大当家” ,物业管理的是物,服务的是人。这个理儿拎不清,很多事儿就搞不顺”
(来源:2021年10月10日《新华时评》)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14 13:35
和平广场广大业主自从1999年开始买下房产,缴纳高额管理费连续24年,被一份开发商跟自己集团名下物业公司私下后补签订的不规范,无限期,错漏百出的物业合同约束下,被迫接受崇德物业公司的极低质量管理,对自身物业管理服务品质和生活环境毫无发言权。崇德物业长期在无业委会监督,无官方严格监管执法的情况下,侵占业主权益行径露骨和令人瞠舌: 1,对业主公共资源疯狂占用,本就只有4600平方米的六楼小区花园及公共场所,一半以上被物业占用和违建,作为办公,员工宿舍,违法出租牟利,剩下面积一半是泳池区域,业主活动空间加过道不足1000平方米,堪称本市住宅小区绿化面积,人均活动空间狭小之最。甚至顶楼不大的公共设施区域也密集临时搭建宿舍住人,造成小区不仅无活动空间和绿化面积,还平添巨大消防隐患,卫生隐患,生活环境从豪宅设计变成生活环境脏乱差,连城中村不如的社区。 2,阻碍水电到户的便利民生管理,长期把业主的用电用水与公共部分,商业部分私下分摊,无清晰账目可透明公开,不明不白加大业主生活成本与费用, 3,为便利商场装修需要,隐瞒业主私下拆卸负一层承重墙和柱子,造成九百户业主的楼房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 4,对小区公共收益从不公开,,私下分配,含泳池出租,电梯广告位出租等,还有各种明暗维修工程,全部暗箱操作,无清晰财务报表公示收支,无工程招投标公示; 5,收取业主高额管理费用,从来没有公开使用去向,大额支出无业主授权甚至业主不知情。 6,1999年入伙至2018,长达19年的巨额维修基金也不知去向,无使用证明,无财务报表公示,更无业主授权证明; 7,二十多年小区所有公共设施维护开支包括了商业部分,但商场管理费未见缴纳,也无收费标准列明, 8,私下独吞地下两层停车场收益,未经业主授权把停车位严重不足的停车场进行经营牟利, 9,小区车库经历了最惨重受灾,几百辆车被泡停车场,素质低下,牟利为主的崇德物业管理,让每一个经历过的业主深受其害,只牟利懒服务的物业管理给住户和小区带来的损伤和打击罄竹难书。 在此,广大忍无可忍的业主,不禁要问负责监管物业管理和负责民生福祉的桂园街道办,在半数以上业主签名强烈要求根据国家法规49条更换物业时,为何以一个老百姓都看出的拙劣理由;“前期物业合同未到期”,来拒绝业主在经历生活环境恶劣后,忍无可忍,但合情合理合法提出的更换物业申请? 关于“前期物业合同未到期”这个拒绝换物业理由的拙劣,以下几点可充分说明: 1,不合理: 99年入伙的楼盘,05年开发商签订物业合同,之前的小区物业管理是否有合同?有的话才是前期物业合同,如无合同经营几年,这样的物业公司是否不合法?不合法的公司是否无权签署合同? 2,不合法: 开发商在楼盘入伙初期代理业主签署的物业合同才叫“前期物业合同”,而且国家明文规定前期物业合同有效期最多两年,和平广场入伙六年了,开发商仍代业主签署物业合同,已经违背法律初衷,不再合法,更不符合签署前期物业合同条件。根据国家法例和特区条例,哪怕小区没有业委会,也应该开业主大会选择物业公司,有半数以上业主授权才能选择物业公司签署正式物业合同。 3,不合情: 物业管理水平与业主,住户的每天生活质量息息相关,物业管理公司由并非业主的开发商选择,业主的生活环境品质由开发商决定,是否可笑?是否不可理喻?加上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是共同利益体,该合同的合法运行只会是鼓励贪污挪用业主利益的无底温床。 4,无逻辑: 街道办把一份开发商并非在入伙“前期”签订的,不按照国家法定文本格式内容制订的,内容明显虚假矛盾错漏百出的,无限期霸王合同,定义为合法“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街道办如此不懂法,不依法,不严格执法来对该合同进行前期合同定义,是否缺乏起码逻辑?用这种拙劣理由拒绝业主更换物业的合情合理合法要求,如何让市民信服?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15 10:31
这样只知道收钱、只会侵害业主利益的物业,业主强烈要求换掉,留着作甚?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15 14:26
请罗湖区住建局履行职责,明眼人能看出到底是谁不作为,600多名业主联名更换物业已经核实完身份,请依法依规协助尽快更换和平广场更换物业事宜,接受广大网民监督。
作者:
china1_legend
时间:
2023-11-16 17:41
希望桂园街道特别是负责人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切勿拖延推脱,尽快推动完成和平广场物业更换事宜。以下两点请关注:第一,还是没有正面回答,为什么要等到我们业主投完票才说不能更换物业,法律不适用,还是避重就轻。第二,答复说如成立业委会,才启动更换物业工作,又是玩文字游戏,拖延时间。
作者:
whj1461
时间:
2023-11-16 18:07
请桂园街道把话捋顺了再说!不要自己打自己的脸
同步启动业委会组建程序并非阻碍业主更换物业,不具备排他性,无论是依据第49条更换物业、124条居代业更换物业均以无法成立业委会、业主大会为前提。
无论是依据第49条更换物业、124条居代业更换物业均以无法成立业委会、业主大会为前提。
那么成立业委会不就不能走49条和124条吗?怎么不具备排他性?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17 10:13
此小区这么多年来 为什么没有成立业委会呢?
为什么恰巧这个时候,街道及各部门又能“积极”成立业委会?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17 10:24
此小区这么多年来 为什么没能成立业委会呢?
相关部门现在又要把“成立业委会”作为更换物业的“先决条件”?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17 13:51
请求媒体帮忙发声,现在和平广场业主与茂业集团为首的崇德物业及罗湖区街道办、区住建局的矛盾已经无法调和,广大业主只有一个诉求:换掉垃圾物业。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17 15:50
现在街道办搞业主大会筹备组,我们如果参加,茂业将来不投票,我们白忙,如果通过了,我们就不能走49条,白签名了。如果我们不参加,茂业参加,最后人家制定投票规则,没准茂业的就当业委会成员。街道办和住建局拖延时间,寻找一切理由拒绝业主合理合法更换物业的请求。几十年都不成立物业,要求走49条,就开始着手成立业委会,闹的是哪出?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17 19:57
相关部门人员 应该站稳人民立场! 更不能搞“我的地盘我作主”、规则怎么有利于“相关利益方” 就怎么来?!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根本动力。”不忘初心,就是要聚焦为人民谋幸福这个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让全党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就是要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根本问题。
(来源:党建网 发表时间:2019-08-23 作者:王雪超 《
不忘“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 永葆共产党人的初心本色
》)
https://www.dangjian.cn/djw2016sy/djw2016xxll/201908/t20190823_5231680.shtml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20 09:10
社区是城市基层一线,居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区域,业委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与居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打通城市基层治理“神经末梢”,检验评估基层社区 有没有走群众路线、有没有真正接受群众监督、有没有搞形式主义?
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看 这个社区业委会有没有成立?业委会能不能良序运转?业主大会能不能正常(定期)召开?
社区是城市基层一线,居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区域, 业委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与居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打通城市基层治理“神经末梢”,调查/检验城市基层社区 “街道、居委、物业、住建”之间 有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有没有侵害群众利益、有没有操纵(代言)民意?
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看 这个社区业委会有没有成立?业委会能不能良序运转?业主大会能不能正常(定期)召开?
社区是城市基层一线,居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区域, 业委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与居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打通城市基层治理“神经末梢”,检验城市基层社区 有没有真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有没有脱离群众、基层工作做的扎不扎实?
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看 这个社区业委会有没有成立?业委会能不能良序运转?业主大会能不能正常(定期)召开?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21 14:05
坚持群众路线,挖掘群众中蕴藏的治理智慧。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就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和发扬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优良传统,始终将群众的需求和利益放在首位。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和深入了解认识群众的真实需求,关注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真正做到察民情、集民智、聚民心。首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及早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问题的滋生和恶化,有效预防和化解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其次,坚持法治思维,坚持创新纠纷调解法治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在实体、程序、时效上充分体现依法保护人民权益的要求。再次,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推广情理处理、举例处理、扶正处理、间接处理、果断处理等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准确把握群众急难愁盼核心问题,实现矛盾及时就地化解。
(来源:光明日报 2023年11月21日 《【光明时评】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乡村治理赋能》)
作者:
wxtfs
时间:
2023-11-21 14:48
街道办!!我有时候我都不想说他们了,鹿嘴大道,还有宝安翻身社区那个违规收费停车场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22 08:10
大家来围观罗湖住建局的踢皮球表演,桂园街道办的敷衍了事。桂园街道办把投诉他们的话又复制一遍,可笑,更换物业投票够了,又设置障碍成立业委会,20多年都成立不了,现在目的是什么?最可能的是拖延时间。业主投诉无门,投诉一直在,有关部门忽悠一直在。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22 10:34
“物业利益共同体” 是人们通往美好幸福生活道路上的 “鸿沟”!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22 11:19
只有敢于 动真碰硬 破除“物业利益共同体”,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凝心聚力 才能真正“构建物业管理新格局”!
“此心安处是吾乡”!才能为城市高质量发展 提供不竭动力!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23 10:25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23 11:00
一针见血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23 15:36
老百姓的事,要实实在在干。能不能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好,既见初心使命,也见能力作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要对群众有感情。只有“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始终对群众充满真情,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才会时刻将群众的冷暖疾苦记挂于心,用心用情用力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好,从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群众办实事既要有诚心,也要讲方法。“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既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也是基本的工作方法。对于涉及切身利益的事,群众非常关心,有自己的现实需求、想法看法。群众有什么需求意见,多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问一问,做事才能契合群众的所思所盼。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和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不仅能齐心协力把事情办好,更能增进干群感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3-11-23 《
方圆谈丨把老百姓的事一件一件办好
》)
作者:
liujwcool
时间:
2023-11-23 17:53
街道办在这个时候提出召开业主大会,居心叵测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23 18:21
引用网友“新BOSS":
"成立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住建局、社区这三个角色都能左右业委会的成立和运作,希望相关部门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开发商的触角伸到了哪里,也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清楚,很多物业公司都说不赚钱,但却一直叼着这块肥肉不愿放手,利益共同体让业主无能为力,法治社会任重道远。"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24 11:32
对。街道办在这个时候提出召开业主大会,居心叵测。"成立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住建局、社区这三个角色都能左右业委会的成立和运作,希望相关部门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开发商的触角伸到了哪里,也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清楚,很多物业公司都说不赚钱,但却一直叼着这块肥肉不愿放手,利益共同体让业主无能为力,法治社会任重道远。"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24 12:10
桂园街道办及住建局,在业主联名过一半要求走49条情况下,不顾广大业主共同决议,悍然召开业主大会,明知道茂业集团占26%面积,如果他们不投票,根本没有办法通过业主大会。而且和平广场在2016年召开过业主大会,就因为茂业集团不投票失败了,已经符合49条更换物业。
要求街道办罗湖住建局马上开始公开招投标新的物业公司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24 13:08
这样的"利益共同体"在城市基层用利益长期紧密的捆绑在“同一个战车”上,社会危害性极大!必须尽早破除!!!
它们整天算计、侵害的是人民群众(业主)的利益,让“为群众办实事”成为了空谈,仅做形式主义表面文章!
它们为了达到长期霸占目的操控(代表)民意,堵塞了广大人民群众表达真实民声的渠道,使得上层很难走进真正的人民群众当中去!
它们为了达到长期霸占目的,利用一切手段打击与抹黑 真正代表群众利益的业委会,在社区制造谣言和矛盾,分裂业主、扰乱社区安定和谐!
它们为了达到长期霸占目的,将“不听话”(真正为民众办事)的业委会干涉停止、终止,宁愿将业委会空缺或者采用“居代业”(居委会代替业委会)!
它们为了阻挠、破坏人民群众(业主)监督,对社区热心、正义、爱心奉献的群众进行精确打击!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27 07:44
和平广场早就在2016年成立过业委会,因茂业的原因,失败,已经符合条件走49条,现在街道办又一次要求成立业委会,实在匪夷所思,请政府相关部门督促桂园街道办立刻启动招投标程序,更换物业。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27 23:06
业主从早8点多等到下班,也没等到街道负责人出来解决问题,业主代表们只好去区委表达诉求,此时此刻23:04分,我们的业主还在区委门口等待,没人解决,可能业主们得坐在门外在寒风中守望一宿了,普通业主的心声希望更多市民看到。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27 23:46
业主从早8点多等到下班,也没等到街道负责人出来解决问题,业主代表们只好去区委表达诉求,此时此刻23:04分,我们的业主还在区委门口等待,没人解决,可能业主们得坐在门外在寒风中守望一宿了,普通业主的心声希望更多市民看到。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28 09:08
物业服务行业必须建立市场优胜劣汰、退出机制,以便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而不是像现在靠开发商及关系“占坑”形成“利益共同体”一劳永逸,躺着收费!随着人民群众生活(居住)水平的不断提高,目前很多物业公司服务能力及质量已经不能满足民众需求和期望!
当前物业公司服务做的好不好?
老百姓心中自然有杆秤!
俗话说得好:“金杯银杯都不如老百姓口碑”!
城市物业管理,事关基层社区千家万户!
只有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才能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好后勤保障!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28 14:38
2016年已经成立过业委会,不成功,完全符合49条规定。街道办又着手首次成立筹备业委会,匪夷所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街道办和住建局踢皮球,不作为,敷衍了事,人为设置障碍阻碍业主更换物业,其心可诛。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28 15:07
只有真正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真诚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赢得民心民意。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28 15:08
只有站稳群众立场,与“利益方”切割,使自身“腰板”硬起来!才能真正敢于直面群众,走进群众,服务群众。这样才能促进 为民服务能力和基层治理水平的提升!
作者:
liujwcool
时间:
2023-11-29 08:49
广大业主的诉求就是换物业,按49条执行就可以了,结果现在街道办假惺惺的来搞啥业主大会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29 09:17
事出反常必有妖!
只要一出现不利于“物业利益共同体”的情形,“规则(条例)”就随意更改?!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1-30 11:15
投诉桂园街道办及住建局,在业主联名双过一半要求走49条情况下,不顾广大业主共同决议,悍然召开业主大会,明知道茂业集团占26%面积,如果他们不投票,根本没有办法通过业主大会。而且和平广场在2016年召开过业主大会,就因为茂业集团不投票失败了,已经符合49条更换物业。 要求街道办罗湖住建局马上开始公开招投标新的物业公司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1-30 20:14
9月1日,安徽省物业管理服务提升点评会召开。记者获悉,今年全省部署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以来,截至8月底,
已完成问题整改3.39万个,整改率93.6%,对违法违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清退物业服务企业202家
。
(来源:江淮晨报 2023-09-04 《
安徽最新通报!已清退物业服务企业202家
》)
https://www.hefei.gov.cn/bmts/109224547.html
安徽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期间,部分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企业管理的建议。近日,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了答复。据悉,安徽正在全力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和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
全省各地正在逐步落实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制度
。
(来源:安徽商报 2023-11-06 《
安徽正在逐步落实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制度
》)
http://dohurd.ah.gov.cn/ztzl/gdzt/qszzwyglfwtsxd/mtgz/56973131.html
近日,肥西县根据第三季度物业服务质量考核结果 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对群众投诉量大满意率低、多次通报拒不整改的7家物业企业给予清退更换,此次肥西县
清退的7家物业
具体名单如下↓
(来源:安徽交通广播 2023-11-09 《
合肥多个小区物业被清退更换
》)
http://dohurd.ah.gov.cn/ztzl/gdzt/qszzwyglfwtsxd/mtgz/56977921.html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2-1 11:26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梳理网友的留言可以发现,居民之所以对物业不满,大部分是因为物业服务质量较差,很多困扰群众的“烦心事”未能及时有效解决。面对居民反映的问题,物业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物业整治是否有力、小区环境是否好转,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物业问题整改是否有效果,要由小区居民说了算。截至10月底,安徽累计化解物业矛盾纠纷8.1万件,群众满意率提高15个百分点,相关做法被住建部全国推广。
(来源:人民网 记者 高飞跃 2023年11月17日
《治物业乱象,安徽不手软!》
)
http://ah.people.com.cn/n2/2023/1117/c227131-40644683.html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2-2 10:00
深圳物业服务,这是要拖全国人民后腿了?!
现在把物业搞成
“铁饭碗"
、
"物业利益共同体”
来收割民众!又谈何
"物业管理创新发展"、"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高质量发展示范地"
呢???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2-3 16:32
请帮我上头条,谢谢
作者:
haier001
时间:
2023-12-3 19:03
没有竞争,都是肥缺。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2-4 11:26
希望桂园街道特别是负责人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本着对人民、对历史、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回应人民诉求,切勿拖延推脱,尽快推动完成和平广场物业更换事宜。以下两点请关注:第一,还是没有正面回答,为什么要等到我们业主投完票才说不能更换物业,法律不适用,还是避重就轻。第二,答复说如成立业委会,才启动更换物业工作,又是玩文字游戏,拖延时间。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2-4 14:15
和*小区自2023年5月开始,提交了超过50%业主的联名签字,要求更换物业。和*广场小区2016年就进行了业主大会和业委会选举工作,最终失败。已经符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现在小区联名签字提交名单已经超过面积过半及业主户数过半,符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123条第六款的,业主共同决议,可以进行物业更换的申请,现在街道办作为一个执行部门,在现在的时间点上,漠视广大业主要求更换物业的诉求,反而开业主代表大会,那么这次业主大会即使占据26%面积的茂业集团投票了,下次我们更换物业的业主大会他们会投票吗?会投票让自己子公司*德物业退出和*广场小区物业管理吗?显然是不可能的,那到时候是否可以更换物业?依然无法通过业主大会更换物业,依然是陷入死结。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桂园街道办的解决方案,属于错误引导广大业主,漠视业主更换物业的诉求,不排除包庇物业和开发商,甚至于拖延业主要求更换物业的进程,要求桂园街道办撤回业主代表大会的公示文件,按照先来后到,600多业主的诉求,走49条及123条第6款,进行物业更换的工作。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2-4 14:51
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
,广州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
2.8
元,停车位物管费最高不超过
120
元/月。《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来源:南方网 2023-11-28 《广州发布住宅物业费新规: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8元》
https://news.southcn.com/node_54a44f01a2/b4c8750ff8.shtml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2-4 15:20
今年1月15日至28日,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发改委联合发布《深圳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标准),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然而在这个新标准中,住宅物业费大幅上调,按最高标准计算,高层住宅最高标准涨幅近50%,多层住宅涨幅近70%,价格涨幅极大,然而相关部门却没有举行听证会,由于物业费关系到每一个居住家庭,此事引发了争议。
( 来源:北京青年报2019年04月19日
《深圳物业费大涨近70%还不开听证会 官方回应》
)
https://news.sina.com.cn/s/2019-04-19/doc-ihvhiewr7093681.shtml
为何物业费调价不开听证会?物业服务水平低凭什么还涨价?物业管理质价不符业主应该如何维权?4月18日—19日,由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发改委一连两日联合发布的通告,将深圳住宅物业费再次推向了舆论焦点。
(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9-04-21
《深圳物业费或涨七成 三千小区账目公开仅十余个》
)
https://sz.focus.cn/zixun/08783d839fef9857.html
物业费的多少,与家庭支出息息相关,一直都备受业主们关注。昨天(1月15日),深圳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委拟定的《深圳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收费指导标准》意见稿:
多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最高为2.20元/㎡·月;
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最高为5.63元/㎡·月。
(来源:搜狐网--中原大咖 2019-01-16
《深圳住宅小区物业费要涨?!高层住宅最高5.63元/平!》
)
https://www.sohu.com/a/289487844_156130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2-4 15:58
和*小区自2023年5月开始,提交了超过50%业主的联名签字,要求更换物业。和*广场小区2016年就进行了业主大会和业委会选举工作,最终失败。已经符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现在小区联名签字提交名单已经超过面积过半及业主户数过半,符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123条第六款的,业主共同决议,可以进行物业更换的申请,现在街道办作为一个执行部门,在现在的时间点上,漠视广大业主要求更换物业的诉求,反而开业主代表大会,那么这次业主大会即使占据26%面积的茂业集团投票了,下次我们更换物业的业主大会他们会投票吗?会投票让自己子公司*德物业退出和*广场小区物业管理吗?显然是不可能的,那到时候是否可以更换物业?依然无法通过业主大会更换物业,依然是陷入死结。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桂园街道办的解决方案,属于错误引导广大业主,漠视业主更换物业的诉求,不排除包庇物业和开发商,甚至于拖延业主要求更换物业的进程,要求桂园街道办撤回业主代表大会的公示文件,按照先来后到,600多业主的诉求,走49条及123条第6款,进行物业更换的工作。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3-12-5 10:22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某些"物业利益共同体”的代言人 就像是穿着"皇帝的新衣"在"掩耳盗铃"而已!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2-6 09:00
和*小区自2023年5月开始,提交了超过50%业主的联名签字,要求更换物业。和*广场小区2016年就进行了业主大会和业委会选举工作,最终失败。已经符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现在小区联名签字提交名单已经超过面积过半及业主户数过半,符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123条第六款的,业主共同决议,可以进行物业更换的申请,现在街道办作为一个执行部门,在现在的时间点上,漠视广大业主要求更换物业的诉求,反而开业主代表大会,那么这次业主大会即使占据26%面积的茂业集团投票了,下次我们更换物业的业主大会他们会投票吗?会投票让自己子公司*德物业退出和*广场小区物业管理吗?显然是不可能的,那到时候是否可以更换物业?依然无法通过业主大会更换物业,依然是陷入死结。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桂园街道办的解决方案,属于错误引导广大业主,漠视业主更换物业的诉求,不排除包庇物业和开发商,甚至于拖延业主要求更换物业的进程,要求桂园街道办撤回业主代表大会的公示文件,按照先来后到,600多业主的诉求,走49条及123条第6款,进行物业更换的工作。
作者:
cdwylj
时间:
2023-12-8 14:23
和*广场小区业主代表与2023年10月7日提交了和*广场业主联名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申请资料,并且与桂园街道办进行了交接。两次总共提交了642
户业主联名签字面积与户数均超过半数。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经参与表决专有面积过半数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以进行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六款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指占业主总人数和业主投票权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做出的决定,业主共同决定,可以进行物业的解聘和选聘工作。
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更换物业申请现已超过两个月履职期限,请贵单位尽快回复。
请贵单位尽快公开招投标新的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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