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3年11月6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限高令”即限制消费令,是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信用惩戒措施,包括不得实施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然而,有人却心存侥幸,通过其他手段规避限制消费令,最终落得被拘留的下场。
因追偿权纠纷,法院依法判决汪某向李某偿还欠款45万余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汪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汪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她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如实申报财产情况,并依法扣划汪某名下存款1.7万余元。此外未发现汪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遂依法向汪某发出限制消费令。
一段时间后,被执行人汪某依然未足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法官却突然收到消息,汪某通过非正常途径购买了机票,准备乘机离开深圳。法官随即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布控,最终在机场安检口将汪某当场拦截。
法官现场传唤汪某进行调查,汪某承认自己知晓已被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但心存侥幸通过非正常渠道购买机票去外地。
被执行人汪某明知有限制消费令在身,却故意违反规定购票搭乘飞机,已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故依法对汪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惩戒措施。
被采取拘留措施时,汪某深刻感受到法律威严,即向法官表达尽快筹款履行的意愿,并现场转账2万元给申请执行人李某。拘留期间,汪某主动写下悔过书,表示已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违法性、保证今后决不再犯,并与李某达成和解。李某随后向法院提交了提前解除司法拘留申请书,法院经审查后,同意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汪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 欢迎光临 深圳论坛 (https://szbbsapp.sznews.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