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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钱*妈歁人太甚、恶对老年顾客 [打印本页]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6-24 10:24
标题: 钱*妈歁人太甚、恶对老年顾客
      今天上午钱*妈(花半里)店发生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闻所未闻,恶劣至极。上午9点半左右,我妈在龙华区花半里清湖花园*栋的钱*妈买菜,结果在收银台排队结帐的时候,收银员连续给后面几位顾客结账,不给我妈结账,我妈就催她,收银员让我妈继续等,我妈表示为什么让她等,应该按排队顺序结账。这时候一位男店长走来直接将我妈袋里的菜扔出,说不卖给我妈了。
     真不敢相信在钱*妈这种连锁经营的大店,竟然会发生这样恶劣对待顾客的事,这样的店,这样的事,是不是应当由市场监管部门给予严厉的处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尊严?也请大家擦亮眼睛,看清钱*妈的丑恶面目。我们是决不会再去钱*妈这种店消费了!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6-24 10:25
真是太气愤了,从来没有碰到过这么恶劣的店这么恶劣的服务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6-24 10:43
从来没有碰到过这么恶劣的事这么恶劣的店
作者: sznewsk    时间: 2023-6-24 14:06
只有“果”,而无“因”,调出监控就可还原事实。这个连锁的门市,铺面不大,干净整洁,店员勤勉。
作者: 210010    时间: 2023-6-24 15:48
无然无故这样对一个特定顾客?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6-24 23:12
生意!服务行业工作人员正常忍耐力很强!楼主发这个贴内容给局外人感觉事出有因!最好了解清楚或者第三方(社区工作站)介入协调!总感觉哪方面不符合实际!很多加盟商钱**老板生意靠的就是邻里、诚信、服务等等!顶一下,希望社区工作站人员看到去了解、协调一下,商家错了批评改正、道歉,假如顾客错了希望顾客能同商家道歉之类还商家清白
作者: SaebaRyo    时间: 2023-6-24 23:27
让子弹再飞一会
作者: jlsf833    时间: 2023-6-25 07:22
如果觉得受了委屈,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向这个店总部投诉。凡是都有前因后果,做生意的,怎么会无缘无故不给某个不认识的特定顾客结账?
作者: 或曰在渊    时间: 2023-6-25 11:06
每次去这个店,都服务很好

作者: zxh1150    时间: 2023-6-25 14:35
我觉得肯定是有原因的,例如有些老人喜欢摘菜,店家肯定不愿意了,肯定不卖给你了。还是找找自身原因。
作者: 莲塘伟哥    时间: 2023-6-25 15:08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作者: 深圳半老人    时间: 2023-6-25 16:11
估计是这原因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6-25 20:42
根本没有这种原因,就是无缘无故的。已经向公司总部和工商部门投诉。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6-25 20:45
就是无缘无故的事,感觉太气愤。已经向公司总部和工商部门投诉,如果可以调出监控那就最好不过了。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6-25 20:45
就是无缘无故的,太气人。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6-25 20:47
就是无缘无故的,所以最气人。如果社区工作站能够来了解,调出监控,让责任人来承担责任,这样就最好不过。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6-25 20:50
我自己也去过几次,之前没碰到这种事,但也说不上服务有什么好的,跟旁边的百果园一比,那是比百果园差很多了。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6-25 20:51
就是无缘无故的,如果像有些网友说的能查监控就好了。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6-25 20:52
有些人恶劣起来是很难说的。最好就是他们公司总部或工商部门派人来查清楚。
作者: mwhappy937    时间: 2023-6-26 12:11
如果真是这样,就不要再去这家店消费了,这家店估计坚持不了多久

作者: szwtyh    时间: 2023-6-26 15:49
去过钱**购物一次,再也不去了!服务态度非常差!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6-28 02:59
嗯,不会再去了,气都气死了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6-28 03:00
这种真的是极其恶劣
作者: 1340857521    时间: 2023-6-28 08:57
我个人觉得不会无缘无故,最好调出监控,看看实际情况,如果有因,请楼主要跟大家报告个结果,还商家一个清白。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6-28 12:14
哪来的清白,现在总公司没有回音,工商部门也只是发了个受理编号,没有人联系。怕再过几天就说监控录像已经覆盖了,没有了,这样就被他们掩盖真相了
作者: 深坛新闻主播    时间: 2023-6-28 18:18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授权发布:
      2023年6月26日上午,执法人员到龙华街道清湖社区华清大道200号花半里7栋B21进行检查。经查,被诉主体证照齐全,商家表示店铺在6月24日上午因收银台结算时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结算通道要重新排队引起误会,商铺店长称已与您解释说明。因您在该店未实际产生消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所规定的调整范围,针对您反映的店员态度恶劣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建议该商户对涉事店员进行批评指正,督促其改正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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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深圳钱诚    时间: 2023-6-28 22:00
1、特别点赞!真是好官!好媒体!
2、小建议:感觉没必要用“*”(钱*妈)。实名,对论坛来说,利大于弊。
作者: sznewsk    时间: 2023-6-28 23:52
“我局执法人员已建议该商户对涉事店员进行批评指正,督促其改正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执法不能逾越法条,不懂是哪部法,不过对店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有规管的权限深表怀疑。

作者: 深圳钱诚    时间: 2023-6-29 09:05

作者: 深圳钱诚    时间: 2023-6-29 09:05
本帖最后由 深圳钱诚 于 2023-6-29 09:35 编辑

我们研究院AI是这样表达的:

      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当遇到类似问题时,要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理性对待问题,避免过度反应和情绪化,以免对商家和其他消费者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影响。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每个人的责任,商家和消费者都应该共同努力,打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消费环境。让我们一起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而努力,让每一次消费都成为消费者心中的美好记忆。
      最后说一句:已经处理了,打个句号。这年头,世界这么多事,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作者: szwtyh    时间: 2023-6-29 19:30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2 00:06
已经处理了?不知道怎么处理的,店里也没有人联系我们,市场监督局也没有人联系我们。事发当时也没有任何人跟我妈解释说是系统出问题的原因,反而是店长把我妈袋里的东西都扔了,声称不卖给我妈,这纯粹是糊涂老百姓。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2 00:08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员没有联系过我们,钱*妈的工作人员也没有联系过我们。事发时没有人跟我妈说是结算系统出问题,店长更是将我妈袋里的东西扔了,声称不卖给她。这样的处理,感觉就是在糊弄老百姓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2 00:13
你如果不懂法,可以先学习学习法律,至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对你说的已经有明确规定了
作者: sznewsk    时间: 2023-7-2 12:23
没看到“消法”“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有涉及。就像前不久本坛投诉龙岗某桥上摊贩堵路的那位,自己钻牛角尖寻烦恼,别人就当笑话看。
作者: 1340857521    时间: 2023-7-3 13:49
感觉楼主在钻牛角尖,也不知道他想要什么目的。一直就是说人家服务态度怎么不好。不好就不要去就是了。其实你目的想的是什么呢?想店家给你赔礼道歉吗?还是要求老板出来炒掉员工,还是说要全社会大家都来附和你,声讨这家店把这家店搞破产?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3 23:53

      说你不懂法,你还知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知道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说你懂法,你看着法条内容还看不到法律的规定,第14条就提到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16条就提到了经营者要恪守社会公德,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17条提到了经营者要听取消费者意见,接受消费者监督,第27条就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第32条就规定了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对经营者交易行为、服务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写得明明白白,到底是不懂法,还是不识字,还是认为你这样的消费者是可以由得经营者不给你买单结账,不卖给你东西?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3 23:59
好奇怪你的观点,你是觉得你受了商家的粗暴对待,走了就好了?你觉得别人也要像你这样忍气吞声?我的目的还不明显吗,不就是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让公司总部处理吗?服务恶劣的店员不应该赔礼道歉吗?受到店员欺负的消费者不应该维权吗?大概就是你这样的消费者多了,才会让这样的经营者和店员敢做这样的事,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作者: 1340857521    时间: 2023-7-5 10:49
市场监督局不是已经给你查明情况了吗?是不符合自己的想法就没完没了?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5 17:54
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什么情况,没有联系我,没有通知我,我当然不认同。什么叫没完没了,什么叫完了,你很奇怪,你想这样完了?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5 17:57
再说你不是发言质疑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法律依据来处理吗,我找出法律规定,你说没完没了,你真的很奇怪
作者: sznewsk    时间: 2023-7-5 20:52
按“消法”,似乎一旦经商就沦为古代“士农工商”的垫底者,哪怕证照齐全,进货正规,依法纳税。任何人都可来到摊前,走进店铺,发表意见及监督,经商者必须恭而顺之。但按民法,市场交易双方地位是平等的,商家不能强卖,顾客也不能强买,也就是说商家有权拒绝卖东西给顾客。为显公平,对等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似应拟一部“经商者权益保护法”。社会成员都是消费者,也即什么人都有。
作者: ankey_66    时间: 2023-7-6 13:52
全中国人,全深圳人,都知道,中国大妈最V5, 再牛逼的店员,也不敢得罪这个群体里的人。。。了解一下真象再发贴。。。
作者: oyymei84    时间: 2023-7-6 16:06
发帖的还追着各位回帖的不依不饶没完没了。。。。好害怕。。。。
作者: 深圳钱诚    时间: 2023-7-6 16:28

你自己看看贴,感觉大家理解、支持你的不多。

都不容易,适可而止吧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6 18:03
你的理解太奇葩了,消费者进店消费原来还得由经营者选择,经营业可以歧视消费者。是不是看你不顺眼就可以不卖东西给你,的士司机看你不顺眼就可以不载客,酒店服务员心情不好就可以拒绝你住宿。你酒店住了一晚,第二天还想住,酒店不愿意了,还可以把你的行李丢出大门赶你出门。你就愿意这样,是吧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6 18:05
中国大妈碰到这样的店,还不是被气死,被恶劣对待。真象就是我前面写的,比市场监督管理局去了解到的更恶劣
作者: sznewsk    时间: 2023-7-6 21:00
商家以和气生财,拒绝卖东西给顾客肯定是有原因的。
作者: sznewsk    时间: 2023-7-6 22:03
50楼贴是原帖被删大段的剩余,看着有些弱智,望一并删除。
作者: zhangjiansheng    时间: 2023-7-7 14:28
一个开店的服务业从业者,这样对待顾客,无外乎三种原因:1、嫌赚钱太多,不想干了;2、和某个顾客有仇;3、实在被气得忍不住了。楼主,你选一个?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8 20:51
大概你是钱*妈的吧,不然你怕啥,你来发帖你还怕别人回复?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8 20:56
这个你应该去问问钱*妈的店长,问问他是怎么回事。你让我选,你就把选择项写全了,按照你的说法,就没有经营者的毛病了,就不需要法律了,连市场监督管理局都不需要了。
作者: zhangjiansheng    时间: 2023-7-10 10:45
市场监督管理局都说了,已经对商家进行批评教育了,你还想咋地?你有什么损失可以有理有据地提出来,让商家赔偿。商家和顾客都是有尊严的个体,商家的行为冒犯你母亲了,但商家可能认为你母亲冒犯商家了,不能只听你的一面之词。说破天我都不会相信,商家会无缘无故的这样对待你母亲。这点我想你也清楚,不管你承认不承认。
作者: zhangjiansheng    时间: 2023-7-10 10:51
有很多你的街坊邻居到这个店购物,他们有没有被这样对待?如果很多人被这样对待,这个店恐怕早就关门了吧?如果该商家仍然生意兴隆,那就要找找自身的问题了你要知道,对方是商家,但首先也是人,都需要彼此尊重,想让对方尊重自己,首先自己要尊重对方。
作者: oyymei84    时间: 2023-7-10 10:57
看了三页评论,基本上都是一边倒地不认同、不支持你。做人要学会反省,说真的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商家拒绝卖东西的。最最最好笑的是,市监部门的回应“因您在该店未实际产生消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所规定的调整范围”,你还说“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你连钱**的消费者都不是。就冲着你这不依不饶的劲儿,我觉得收银员应该混得比你好。
作者: oyymei84    时间: 2023-7-10 11:02
看楼主的帖子和追着各位不依不饶的劲儿……我觉得这一家人应该都挺可怕的。
作者: laigc168    时间: 2023-7-10 15:13
你的意思,就是收银台结算时系统出现故障,就可以不按顺序收钱?这种服务差又无良得店家应该让他停业整改一个月
作者: zhangjiansheng    时间: 2023-7-10 15:31
收银台结算时系统出现故障,需要重新排队,别人都老老实实排队,你凭什么不排?让你先买单,人家排队的人就会有意见,方便你一个人,得罪排队的其他人,合适吗?如果由你说了算,估计辖区内所有店都得关门,到时候,你就得靠喝西北风过日子了。
作者: szwtyh    时间: 2023-7-10 17:56
钱大女马算是店大欺客了
作者: szwtyh    时间: 2023-7-10 17:56
钱大女马算是店大欺客了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10 22:17
什么叫都不容易,我们无缘无故受到钱*妈的恶劣对待,还不能说了?大家理解、支持的不多,是以为可能是我妈的原因,你看工商部门去调查的说法,有我们顾客什么原因吗?不要混淆了事非。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10 22:22
你都看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说法了,你说你看出哪里有我妈的什么原因?你的分析真有意思,什么是一面之词,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我都认为没有把钱*妈更恶劣的行为调查出来,就按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说法,已经是三方意思都在这些帖子里了,你哪里可以看出来我妈冒犯商家了,哪里可以看出来消费者有什么不妥?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10 22:25
你倒是说说我们哪里不尊重自己,不尊重别人了?只看到钱*妈不尊重消费者。如果要让这些经营者恶劣对待消费者的后果慢慢让市场淘汰,那还要法律还要政府做什么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10 22:29
我倒觉得你在这里发言这么多,是不是有什么原因,我在这里发帖发言是维护自己的权益,按照你的逻辑你在这里发言是因为你比大家都混得差?谁跟你说没有实际产生消费,就不是消费者,你是中文没学好,还是屁股坐歪了呢?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10 22:30
消费者维权你觉得可怕,大概你是钱*妈之类的吧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10 22:36
你的理解跟别人都不同吧,就算是结算系统出现故障,为什么要重新排队,原来排在队伍前面的为什么要排到后面结算?如果按你的说法,那还要排队做什么,店员想先给谁结算就先给谁结算?再说了,因为这个就要把顾客的东西都扔掉?
作者: zhangjiansheng    时间: 2023-7-11 09:31
我的理解和别人都不同?你要搞清楚,是谁的理解和别人都不同好吧。只有和别人都不同的人,才会让商家发狂,明白吗?那么多人,为何单单和你们过不去?用脚趾头都能想明白的道理。
作者: ankey_66    时间: 2023-7-11 09:37
那倒不是,我也是去过钱*妈店里消费过,对他们的模式基本还是认同。 店里基本都有监控,店员也不敢为难顾客。
作者: zhangjiansheng    时间: 2023-7-11 10:10
市场监督管理局去现场了解情况,能不问问商家?能不看看监控?真要是无缘无故那样对待顾客,市场监督局恐怕要对商家罚款或停业整顿了吧?大概率是经过调查之后,经过权衡双方责任,然后对商家的过激行为提出批评教育。这并不是一定证明你们无过错,只是不想批评顾客而已。这也是有关部门选择的较为合理的处理方法。到此为止,给商家一个机会,给你们一个面子,见好就收即可。你如果还不服,可以向法院提告商家,甚至提告市场监督部门。不过,在此之前你要准备好足够的证据,千万不要在对方的证据面前丢了面子。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11 23:42
你的说法真是可笑,原来不是加害者责任,是受害者责任,你被人打了被人骂了,不是打人者问题,是你的问题,不然为什么不是全世界的人都被打了都被骂了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11 23:45
所以说就是无缘无故啊,我们也不是第一次去钱*妈消费,还办了会员卡,之前也没碰到什么事,就是这次被这样恶劣对待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11 23:53
说来说去你就是自己猜测罢了,起诉钱*妈完全是可行的,他们公司总部回复的证据也有了,只剩下想不想这样做的考虑。起诉市场监督行政部门也是完全可以的,至今没有联系我,已经违法了,对于消费者的投诉依法是应当予以处理并告知的,只不过不想起诉他们而已。
作者: zhangjiansheng    时间: 2023-7-12 09:14
你倒是挺有自知之明的,赞一个!
作者: zhangjiansheng    时间: 2023-7-12 09:17
几乎全部都在围观看你的笑话,你还在这里嘴硬。就服你!
作者: 1340857521    时间: 2023-7-12 14:51
好佬怕烂佬,烂佬怕泼妇。你真能杠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12 23:31
倒是服你,从一开始就屁股坐在钱*妈一边,说的话哪一个回复有道理了?还不是在混淆事非。大家都看才是好,能知道钱*妈的这种行径。我倒是要谢谢你,能一直在这里回复,能让更多的人看到这个事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12 23:33
你的语文真是学好了呀,不知道成语的意思也敢用,是不是每天来回复一下是任务
作者: 俞鸿蒙    时间: 2023-7-15 23:51
看到论坛专门有人评这个帖了,虽然觉得是在为钱*妈洗白,但是能让大家持续关心,我倒觉得也是好事。是非曲直,自有分辨。
作者: struggle66    时间: 2023-7-16 18:38
热搜围观看热闹!好精彩!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16 20:36
vv王先生 发表于 2023-6-24 23:12
生意!服务行业工作人员正常忍耐力很强!楼主发这个贴内容给局外人感觉事出有因!最好了解清楚或者第三方( ...

楼主认真看一下,我有没有影响到你维权!你觉得不满意,你继续维权!本人看了别人的贴,内容写的不错,跟了一下贴而已!可笑~连路过围观都不放过!我给你顶顶,让大家多围观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16 21:01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16 21:04
拜倒在楼主的西装裤下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16 21:05
好好同楼主顶一顶!让大家围观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16 21:08
顶一顶!大家都来围观!这里回贴内容非常精采!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16 21:35
俞鸿蒙 发表于 2023-7-15 23:51
看到论坛专门有人评这个帖了,虽然觉得是在为钱*妈洗白,但是能让大家持续关心,我倒觉得也是好事。是非曲 ...

本人围观楼主比事件精采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17 09:25
占位围观,楼主怎么还没出来发表精采言论!在线急着观看!好戏连台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17 20:13
楼主今天台风!来论坛发言一下,这个贴楼主不出来少了许多乐趣!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18 19:53
楼主你好,怎么不出来回个贴!没有楼主回贴失去乐趣!我真心想看看楼主回贴!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19 21:32
顶~顶!盼楼主出来!楼主言论太精彩了!千万不要玩失踪!好几天不见回贴感觉一个世纪!呼唤楼主出来!楼主维权!怎么不继续维权!12345平台!起诉相关部门?起诉敌对网友们!千万不要玩失踪!大数据时代!网友们寻找上帝(顾客上帝),楼主上帝!千万不要成为垃圾上帝被扫到垃圾桶!本人路过中枪!不服!顶贴!看看楼主如何开枪放炮!呼唤楼主回贴!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19 22:08
楼主出来!不是要维权吗?商家不是恶劣态度对老人吗?告商家!12345平台可以反馈!楼主再不出来回贴!本人可不可以认为你是嘴巴硬过铁!老人是不是变坏!为什么商家恶劣态度对老人!市场决定一切!为什么商家恶劣态度争对你们一家人!能不能出来回个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你再不出现!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楼主不是非常关注!不是说本人每日一贴!所谓热心人士?不服气?来公共平台理论!祸从贴出!本人现在同楼主杆上了!楼主睁大眼睛看看!本人说什么了吗?违背楼主意愿吗?赶紧出来维权!赶紧告倒商家!现在商家还好好经营!这个不符合市场!商家服务态度恶劣争对老人!应该是倒闭!关门!怎么还开!呼唤楼主出来维权!用法律程序告相关人员!千万不要躲起来!千万不要成了缩头乌龟!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19 22:13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19 22:14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19 23:15

作者: laigc168    时间: 2023-7-21 15:38
你是傻*吗?没看到人家说就是在排队,轮到她就是不收她钱吗,眼睛有问题就不要在这瞎逼逼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21 19:15
laigc168 发表于 2023-7-21 15:38
你是傻*吗?没看到人家说就是在排队,轮到她就是不收她钱吗,眼睛有问题就不要在这瞎逼逼 ...

网友你好,你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本人心中认定你就是楼主化身!问题官方已经回复你了!本人杆上不是事情!而是楼主攻击本人!同网友一样!本人只是路过!本人会看不懂吗?聪明人认真看一下网友们评论!有阻碍、阻挡楼主维权吗?只是可笑!小小纠纷到处咬人!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21 19:22
laigc168 发表于 2023-7-21 15:38
你是傻*吗?没看到人家说就是在排队,轮到她就是不收她钱吗,眼睛有问题就不要在这瞎逼逼 ...

大家认真看,这个号很新!平时平台没什么见过,本人怀疑楼主用另号注册,怀疑理由:
1、这个贴己经很久了,正常新人很难看到!
2、楼主就不一样!
3、4万以上网友们看过!能提出这个问题早就提出!
4、楼主你好,假如是本人,不要藏着,光明正大点!本人从头到尾都没有阻碍你维权。没必要换号!记住大数据时代一查一个准。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21 19:31
laigc168 发表于 2023-7-21 15:38
你是傻*吗?没看到人家说就是在排队,轮到她就是不收她钱吗,眼睛有问题就不要在这瞎逼逼 ...

动用一下头脑,刚注册新人,刚进平台就选择第十页论坛骂人!你觉得正常吗?楼主现身吧!不要装了,本人记性很好!这个号第一次见!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21 19:49
laigc168 发表于 2023-7-21 15:38
你是傻*吗?没看到人家说就是在排队,轮到她就是不收她钱吗,眼睛有问题就不要在这瞎逼逼 ...

聪明人你好!你一个新注册新人!怎么看到这个贴!你怎么有这么聪明表达!期望回复!本人非常想看回复!聪明人千万不要玩失踪!本人保证百分之百同钱*妈无任何关系!回复你只是本人意愿!同任何无关!欢迎平台公平公正探讨!本人重申对事件不敢兴趣!杆的原因:本人只是路人,回贴没有任何得罪!攻击本人,反击!重申:欢迎公平公正公开回击!不要用下三滥套路!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21 20:03
顶一顶
作者: vv王先生    时间: 2023-7-21 20:33
深圳钱诚 发表于 2023-6-28 22:00
1、特别点赞!真是好官!好媒体!
2、小建议:感觉没必要用“*”(钱*妈)。实名,对论坛来说,利大于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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