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业主组织的运作,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市住房建设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业主组织若干规定(送审稿)》并报市司法局审查。市司法局初步审查后,形成了《深圳市业主组织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征求意见稿)》)。为了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4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路72号天平大厦1604B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chenxh@sf.sz.gov.cn。
附件:1.深圳市业主组织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业主组织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http://sf.sz.gov.cn/xxgk/xxgkml/gsgg/content/post_10505936.html
明确下被代为物业管理的业主有没资格再参与为其提供代管的小区业主大会的投票和选举,是不是一个宗地号不得设立一个以上的业委会?谢谢
我爱福田,毅哦 发表于 2023-4-28 15:06
请细化下《深圳市业主组织若干规定》第十一条【业主大会组成】 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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