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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捡到手机拒不归还,竟还索要666元感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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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寒螿夜泣
时间:
2022-8-8 14:49
标题:
男子捡到手机拒不归还,竟还索要666元感谢费
张女士和朋友在深圳一家电影院看电影,不慎将手机落在了座位上,前后也就两分钟吧,回去找的时候发现被一个男子捡到了,两人当时也就相隔200米,结果这名男子表示要归还的话,张女士必须转账666元作为感谢,这也太好笑了吧?莫不说这几乎算当场被发现,就哪怕是相隔了一段时间,作为我们热心群众来说也应该给人家物归原主啊,人家要是主动给感谢费也就罢了,怎么还能自己要呢?还要这么多!这都得算侵占他人财产了吧?违不违法啊?
作者:
心心心点灯
时间:
2022-8-8 15:32
真是无知者无畏,回头人家告他试试,立马怂
作者:
通勤路上
时间:
2022-8-8 15:39
给他一副银镯子,这还敲诈呢
作者:
智慧v人生
时间:
2022-8-8 15:59
真刑啊!
作者:
wxtfs
时间:
2022-8-8 16:39
适当给与交通费是可以的
作者:
乐观1990
时间:
2022-8-8 18:01
报警看他熊不熊
作者:
minfisherlv
时间:
2022-8-9 09:02
提倡拾金不昧,但10分之一的感谢费应该的
作者:
szotto
时间:
2022-8-9 14:39
发现不还,可以报警,或者通知影院处理。
作者:
szotto
时间:
2022-8-9 14:40
很明显是属于盗窃行为了,因为在电影院内,而且返回现场然后亲眼看到那个人拿走手机
作者:
1340857521
时间:
2022-8-11 16:03
这男的好意思吗
作者:
始于相识止于相知
时间:
2022-8-11 16:41
呃呃,这年头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
作者:
呆呆的桃子
时间:
2022-8-11 16:52
好下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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