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单位 |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老年人协会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罗湖区福彩金资助 “幸福老人计划”项目 | ||
项目单位责任人 | 李倩 | 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 李倩 18926558099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福彩公益金 | 资金下达数(万元) | 15.3 | |
实际支出(万元) | 其中:彩票公益金支出(万元) | 15.3 | |||
资金是否结余 | 否 | 结余处理 | 无 | ||
项 目 内 容 | 项目概况,周期,实施内容:1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V深圳市福 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社(2016 ) 15号)、《关于加强市福彩公益金''幸 福老人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深民(2015 ) 69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福彩公益 金''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以及《罗湖区2021年度''幸福老人计划〃项目公益金 资助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街道开展了''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该项目公益金旨在资助各 社区老年人协会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教〃的老龄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推进社区基层老龄工作和老年群众组织建设,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建设,不断提高我辖区老年人的幸福感。 | ||||
项目完成情况:老年文体活动、文化学习、老年健康、法律知识讲座等相关内容。根据幸福资金使用要求专款专用,经费用于文化进社区巡演、才艺展演、购置老年文 体活动设施、器材、服装、交通、师资、宣传等费用。 | |||||
资金使用情况:100% | |||||
实际效果:通过“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近2000人收益,丰富辖区老年人文化文体活动与空余 生活,提升辖区老年人幸福指数,提高辖区老年人参与社会事务、公共事务的热情和积极性, 加强辖区老年人再社会化。 | |||||
项 目 依 据 | 立项依据:《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福彩公益金''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罗民(2018) 9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5) 12号)、《关于加强市福彩公益金“幸福老人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深民(2015) 69号)、关于实施幸福老人计划项目管理的补充通知。 | ||||
采购方式:无 | |||||
绩效评价及其他 | 绩效评价:无 | ||||
审计结果:无 | |||||
是否接受投诉及其他: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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