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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方社区,对你们的工作我有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小白兔123    时间: 2022-4-8 14:13
标题: 东方社区,对你们的工作我有意见
        本小区业委会候选人名单仍在公示中,审查业委会候选人水准应是公道、正派、有大局观、能办事、无劣迹,我认为叶某某不具备候选人资格,理由如下:
        第一、叶某某在社区活动中搅局、有毁三观的不文明行为(之前跟社区已投诉过),本人在小区业主群以长文《拙劣的表演,丑陋的人性》实锤,该行为与社区活动宗旨背道而驰,与当今社会文明价值观严重不相符,足以证明其品行不端,素质低下。
        第二、叶某某毫无道德底线,为了拍另一位业委会候选人马屁,不惜侮辱他人(也已详述),其行为可耻可恶,她能在业委会中处事公道吗?能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吗?
        第三、叶某某在邻里关系中挑拨离间,制造矛盾(有微信截图为证),不具备业委会人选素质。如进入业委会,有借机谋私、打击报复之嫌。
        你们认为,这都是小事,请问要上升到多高的高度才是大事?衡量小事、大事的标准是什么?要知道,于微细处见品质啊。
        这种行为你们都能容忍、漠视,而且是发生在自己举办的活动中,一个谴责都没有,是否有纵容之嫌?请问,作为父母官的你们,价值观是否有偏离呢?那好,我以后在社区活动中有与叶某某同样的行为,请不要双标。
        倘若这种素质的人都能进业委会候选人名单,那就证明你们认可她的品行是没有问题的,请问,上述叶某某的行为是值得褒扬还是值得贬斥呢?她的所作所为是文明的吗?我要求你们一定要郑重地回答我的这个问题。否则,我要质疑你们有失公正,有偏袒叶某某之嫌,请不要说不认识叶某某,事实就是如此,从小区业委会候选人名单2022年1月17号公示,我于2022年1月19号书面递交资料,反映情况,到今天2022年4月8号止,至今无一正式回复,55个工作日啊,漠视我的声音,我的心都是凉的!
       你们说一个人的声音不够说明问题,请问一个人的声音不是声音吗?虽然微弱,但处理得好,更能体现出你们的大智慧。民“声”无小事,实锤足以。
      你们说只要执法队出具一个三年无违建的证明,其他的交由业主投票,业主选她她就进,难道你们没有业委会候选人资格审查责任吗?公示的意义何在?业委会的公信力何在?你们的公信力何在?
     你们说业委会成立艰难我理解,当前小区业委会候选人有10个,唯一有负面新闻的只有叶某某,其他9人依然可以担当起重任,丝毫不影响小区业委会的成立。
      钟副书记口口声声强调,他们的程序是合法的,有律师把关,避重就轻,丝毫不考虑我的意见,请问,55个工作日都没有一个正式答复,公示走过场,算合法合规吗?这样的办事效率、这样的工作态度和作风符合公务员法吗?直至昨天(4月7号),我又去到东方社区,钟副书记休息,经电话联系,她说为应对舆情,准备让律师给我一个正式的答复,还要我直接跟律师沟通,我当场拒绝了,难道我跟律师去谈法吗?我是一个普通百姓,你是我们的父母官啊,我不找你找谁。谈话中,我隐隐感觉到她总是不断地重复着上面我质疑并反驳的问题,她说一个我反驳一个,反复强调律师会给答复,估计律师给我的答复也是走过场而已。
       作为业主,质疑小区业委会候选人资格问题是我的权利,在公示期间我提出异议也是合法合规的;作为百姓,对那种在社区活动中搅局、发生不文明行为我是谴责的,嗤之以鼻的,作为父母官,更应该倡导并营造出一个健康的、文明的、和谐的社会氛围,而不是漠视;为了不让这种品行的人进入业委会,我有责任、有义务作出我最大的努力,我希望得到一个令人信服的结果。对此,东方社区的工作我是不满意的。
        @沙河街道办,请你为我做主!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2-4-8 14:45
在此对您为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民生问题)说真话、敢较真的事迹,感到佩服!
如果城市基层多一些像您一样热心、正义的人,人们生活会更美好!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2-4-8 14:50

  悠悠万事,民生为重。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透过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民生工作的着力点和侧重点清晰地呈现在人们面前。一件件稳中求进的工作部署,一个个清晰明确的任务目标,都是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系列富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展现出党和政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坚定决心。

2022年03月09日17:12 | 来源:人民网-人民网评:民之所望政之所向,保障民生没有终点

作者: 小白兔123    时间: 2022-4-8 22:46
谢谢!
作者: 小白兔123    时间: 2022-4-8 23:51
     手里握着社区副书记的电话,一点都不想打。昨天跟她沟通说到我的诉求时,她就说小事啦、一个人的声音啦等,不断强调其程序合法,交律师办,一说到要撤销叶某某候选人资格,她就说叶某某会投诉的,各位看出来了吧,我的投诉听不见,找各种不是理由的理由百般敷衍,我指出叶某某不够候选人资格的理由、意见她不采纳,为叶某某开脱倒是很爽快,这不是明显的袒护叶某某吗?太令人失望了。这种不秉公办事的官僚只会加深基层矛盾!
作者: 小白兔123    时间: 2022-4-9 07:41
      最让我生气的是,你社区父母官不是站在中立的立场,秉公办事,袒护叶某某,不是以事实依据来说话,以自己的价值观来断事,还依然把叶某某推为业委会候选人,众所周知当今社会违反公序良俗的人都可以下课呢,何况还有实锤的事。候选人少1人,还有9人,投票选出委员5人,后补委员2人,足以保证工作的开展。如此怎能取信于民呢?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2-4-9 15: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指出“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指导和协助”组建成立业主委员筹委会(换届小组),再产生本小区业委会候选人名单。 这个“筹委会(换届小组)”怎样推荐/审查候选人的指导原则尤为重要!首先要能代表广大群众利益,获得广大人民群众信任,不能“候选人一箩筐,什么都往里装。”结合城市基层特点很多社区多年经验,推荐/筛选出的候选人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两个基本原则:
1.必需有德。候选人必需是 爱国爱家爱社区,没损害民众利益、邻里关系和谐的业主。
2.必需有时间。候选人必需是 长期在本小区居住,有时间参与社区事务/治理(例会)的业主。

两个优先原则:
1.有爱者优先。乐于奉献,积极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和长期参加义工活动的热心业主优先。
2.有才者优先。城市社区(业委会)需要更专业团队来协作与服务,如有从事相关 财务、律师 等职业经验的业主优先。


作者: 小白兔123    时间: 2022-4-9 21:39
      谢谢你给我普及这方面的知识,我终于明白了筹委会是推荐、审查候选人的机构,我也知道,筹委会是由街道办、辖区派出所、市住建局、物业、业主派人共同组成的,懂得了推荐筛选出的候选人应该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两个优先原则,其中基本原则之一是必需有德,候选人必需是爱国、爱家、爱社区、没损害民众利益、邻里关系和谐的业主,我提出诉求时更加有理有据。
作者: 小白兔123    时间: 2022-4-9 23:26
一个德不配位、连邻里关系都不和谐的人,倘若进入业委会,又怎能保证我们的权益呢?
作者: 小白兔123    时间: 2022-4-10 13:00
       补充几点:
       1、东方社区领导接到我的书面异议后至今从未主动找我了解情况,核实调查,仅凭我递交的那张篇幅有限、难以详述的纸就主观臆断,而且也没在法定时间给我一个正式的答复,甚至时至今日都没有,不是我在诉说恐怕早就遗忘了,进而在我的诉求没解决好就急于把候选人名单挂到市住建局名下物业管理网站上,这种程序也叫合法?4月22号就要进行业主投票了,倘若我不认可他们的处理意见,将导致我申诉的时间很紧迫。对此,我认为他们是失职的。
        2、 社区领导一味地强调他们程序合法,交给律师,首先我也强调我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也是程序合法的,我跟他们说道德范畴内的事,他们跟我说冰冷的法律,全然不听我倾诉,缺少温情,我老百姓只知道这个理,叶某某连邻里矛盾都处理不好,且不说她品德如何,我认为不适合在业委会任职,又怎能具备候选人资格呢?我要的就是这个理!
       3、说到“德”,叶某某不断挑起事端,无事生非,我可以举两个例证,第一次恶心我,我忍了,第二次,她公然公开挑衅我,挑衅升级了,你们社区领导知道是什么事吗?我不是给你们书面指出过“她是一个矛盾制造者”吗?你们有了解过吗?
       4、我说叶某某“德不配位”,你们说她符合法律规定,我实锤她的事你们坚持不采纳,本小区她一个最好的闺蜜都向我道歉,事件中的另一个当事人也安慰过我,要不要我晒证据呢?我不接受道歉的原因就是事情不大但行为太过恶劣,一个快70岁的老人居然能做出这么一个毁三观的事情,嚣张至极,至今不思悔改,而且是我不断忍让继而她得寸进尺的结果。这都不算品德低劣,你们说什么算?实锤的事就不在这里说了,毕竟是你社区举办的活动上发生的,家丑不可外扬。我投诉至今也没见你们谴责,居然还能得到提拔进业委会候选人,文明、和谐的环境不是要靠你我来共同营造吗?
       5、如果说我们纠缠于这个事情的大小,那就只能说明我们的价值观不同,判断标准不一样,那我就要请你们上级领导断案了;你们筹委会筛选业委会候选人原则之一就是“德”,而我提出的异议就是叶某某品德的问题,恳请了解调查后作出一个结论,而不是主观臆断行事。

作者: 小白兔123    时间: 2022-4-10 13:13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沙河街道办,@东方社区居委,请你们都听听一个百姓的声音,谢谢!
作者: 小白兔123    时间: 2022-4-10 21:38
      我跟叶某某既没有任何利益纠葛,又不是楼上楼下及对门邻居,仅是住在一个单元楼,她在我这占不到任何便宜,这种情况她都可以撩拨我,挑逗我,可见这种人毫无道德底线,说不定哪天就在我头上拉屎了,殊不知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2-4-11 08:32
在人民群众身边提名什么样的人?倡导什么样的社会价值观?弘扬(形成)什么样的社会风气?
作者: bighey    时间: 2022-4-11 09:11
取消业委会这种腐败机构才是正道。
作者: 小白兔123    时间: 2022-4-11 10:28
      还有一个关键信息忘了讲,实锤事件中叶某某是为了讨好另一位业委会候选人而做出的毁三观的行为,我在业主群锤她指出“业委会不是你勾肩搭背、阿谀奉承、欺负小业主的大本营!”,东方社区领导及筹委会无视我提出的异议,没有一点舆情敏感性,看问题的高度太低,单纯看成是我与叶某某的个人恩怨,漠视我的诉求,执意要推选她为业委会候选人,我认为你们是不称职的,对此,我很气愤和不可接受。
      我不明白,一个快70岁的老人文明程度竟不如一个小学生,一个与邻里矛盾重重的人,一个爱挑事、制造矛盾的人,居然是被你们看好的人,我很质疑你们的价值观、世界观;而我提出的异议你们不理不睬,试想,如果不是事实我敢在一个500人的业主群锤她?还坚持到现在?如果我胡编乱造她为什么一句话都不说?她不早就告我造谣了,她的闺蜜都跟我道歉,都是成年人了,她不了解情况会来道歉吗?她讨好的另一位业委会候选人同时也是当事人安慰我,她心里没点底吗?所有这一切你们不去了解、去思考,就凭你们那点看问题的水平来处理问题,你们说所有程序合法,难道程序里没有“德行”这一项吗?我的心都是凉的。
作者: 让人间充满爱    时间: 2022-4-11 10:37
业委会是干嘛的,物业让我去我都没去。
作者: 小白兔123    时间: 2022-4-11 10:57
        感谢深网论坛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说理的地方,同时也希望能把我的声音传递给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沙河街道办、东方社区),期待有人为我主持公道,我相信,不容邪恶有生存空间是我们努力的一个目标,否则这个社会就没有和谐发展了。
作者: 小白兔123    时间: 2022-4-11 11:10
      对于一心想为业主做点实事的人来说,业委会确实是个费力不讨好的事,但对于有私心、品德低下的人来说,借机谋私、打击有不同意见业主的也时常有。
作者: 小白兔123    时间: 2022-4-11 15:30
      叶某某这还没当选呢,就在拍另一位候选人的马屁,欺负小业主,要是当选了那还了得。你主管领导不是站在这个高度看问题,不站在弘扬社会正气的高度看问题,我真是服了你们。这种人要进业委会,作为业主,我有责任、有义务阻止。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2-4-12 13:41
还没当选,就如此高调嚣张?是XXX利益方代言人?
作者: 小白兔123    时间: 2022-4-12 20:27
      是的,最恶劣就是这点,但是社区没法可依取消她的候选人资格,很无奈。
作者: 峰火    时间: 2022-4-13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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